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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洲区委统战部“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25 15:0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我部按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为抓手,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深入推进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提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前期所做的法律宣传工作
(一)开展法制培训会议,提升法治意识
我区是宗教重点区,佛道教教职人员253个,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年龄结构老化严重,为依法开展宗教工作,我区自2016年已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宗教事务培训,培训对象涵盖了全区所有教职人员及骨干信众。我们高度重视系统化培训学习。我局按照“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要求,每年邀请省、市民宗委政策法规处领导来我区,为全体宗教教职人员和全区各街镇党委书记、分管负责人或统战委员、区直相关部门系统地讲授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精神,并给参会的300多位宗教人士发放了《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财务管理等专题培训。我们反复强调安全问题,逢会必讲,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消防法》,经常性开展隐患排查,并联合宗教团体分片督导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区内309所宗教活动场所全部悬挂“安全责任公示牌”,明确具体街镇分管负责人、社区(村)责任人、寺观教堂责任人及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责任人,确保场所及信教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要求各场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并成立民管会民主理财小组,切实加强财务监管。
(二)学习贯彻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党委主要负责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实调整全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一系列宗教活动管理制度。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我区制发了《新洲区宗教事务管理办法》、《新洲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新洲区大型宗教活动报告制度》、《新洲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制度》、《新洲区宗教场所民主议事规则》、《新洲区宗教场所消防管理制度》、《新洲区宗教活动场所清退管理制度》等制度。
(三)制定《新洲区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进场所、进党校、进社区(村),为各街镇、村、社区以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统一配送《宗教事务条例》。区委党校将宗教理论方针政策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在21期区管干部进修班、2019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开展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培训。各街镇相继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引导村级组织积极协调街镇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法治观念
按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结合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我局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树立、维护法治权威,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效果。一是持续开展抵制渗透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要求必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严防境外人员非法传教,严格控制教职人员跨区域传教,禁止私自邀请外地教职人员讲经传道。二是开展私设聚会点专项整治。我局常年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整治工作,坚持发现一起整治一起,要求按期拆除教会相关标识,活动仅限于家庭聚会,不得进行非法传教等。三是开展佛道教去商业化专项整治。成立区佛教、道教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去商业化活动工作小组,要求各宗教团体组织工作专班对本辖区内各宗教场所“商业资本投资经营、圈入旅游景区被经营、被商业资本承包经营、违规设立功德箱、违规燃烧高香及违规建设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等行为摸底排查,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持宗教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四是开展场所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严格控制宗教场所违规建设,坚持“减存量、控增量”,凡是未办理报批手续私自改扩建的,迅速联系街道要求及时责令其停工待处,并加强对场所负责人的批评教育。五是开展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专项清查。严格按照要求依法治理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我区被列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对象共有3处,已全部拆除整治到位。
六是开展资格审查专项清理。要求各宗教团体加强对教职人员的资格年审管理,同时积极开展宗教场所登记证的审查工作,明确告知要依法依规开展宗教事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宗教活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主题普法宣教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进一步了解党情国情区情,增强法治意识,真正让法律进宗教场所、进宗教场所制度规定、进宗教教职人员头脑。
二是加强宗教场所普法阵地建设,联合政法人员、村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增强相应专题法律法规培训;
三是发挥高僧大德、经师的“生力军”作用,引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高僧大德、经师宣传讲授法律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活动、专项检查治理等,不断促进宗教和睦、寺庙和谐,营造全区宗教领域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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