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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24 16:38    浏览次数:
    根据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通知》(武普办[2018]4号)和区普法办《新洲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评实施方案》(新普办[2018]3号)精神,我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落实机制
    为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教育顺利实施,根据普法工作要求,一是我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院政治部设置七五普法办公室,指定政治部一名同志兼职负责七五普法相关工作。三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七五普法年度实施方案规划,安排部署七五普法工作,并将普法工作纳入院年度目标管理。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院建立了“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和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重视学法用法  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院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集中学习;二是认真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公务员培训班开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网学网考”工作,督促参学干警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程,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三是积极开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和新入职、新任职干警在升国旗仪式上、在入职检察官员额时向宪法宣誓活动。
   (三)坚持法治宣传  确保普法到位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业优势,适时组织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和深入开展遵法学法守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如:检察长走进人大机关专题讲授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阳逻检察室在检察职能延伸工作中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订单式”法律法规宣讲;院未检室组织宣讲团深入全区重点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等。二是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和国家宪法宣传日以及旧街花朝节、留守儿童托管点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利用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的时间节点以及检察官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促进了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和认知;四是积极向《检察日报》《楚天法治》《方圆》《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和高检院正义网、荆楚公平正义网、市检察院官网以及湖北交通新闻广播、武汉新闻广播、新洲电视台、《新洲报》等推送刊发百余篇法治宣传报道,并积极在上述媒体上开展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我院建立健全了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充分运用开设的专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在院办公大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和控申接待大厅电子触摸屏等服务平台上设有法治宣传功能。
   (四)严格依法治理  确保社会实效
    一是积极参加省、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法律故事演讲、演出、法律知识、公诉人大赛、文艺表演等法治文化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在本院开展“公诉文化周”、检察官讲办案故事、典型案例讲评等活动;二是积极创作并参加上级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开展的微视频、微信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并取得了较好成绩;三是积极开展先进法治单位、法治文明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我院连续多届被评为省、市级最佳文明单位或文明单位,连续九届被高检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连续多年被区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立功单位。
    (五) 加大投入力度  保障措施得力
    我院积极将普法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一是专门投入资金订阅党报党刊、《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楚天法治》《方圆》《求是》《中国监察》等报刊杂志,订购了《宪法》《监察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官手册》《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等书籍,为保障干警们学法用法守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二是投入资金制作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展板、宣传橱窗,提升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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