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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教育自身优势 全面推进“七五”普法
发布时间:2019-01-24 16:25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1-24 16:25 浏览次数:次
七五普法中把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教育系统责无旁贷。近三年来我区教育系统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学校教育的普法主渠道作用,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每个在校学生都能获得基本的法治教育。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体干部教师的尊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树立,全体学生的学法守法观念进一步增强。
一、建立专门机构,普法责任明晰。
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了法治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文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信访维稳办公室,由信访维稳办公室具体承担法治办日常工作,负责“七五”普法的具体组织、分类指导和考核。局党委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认真落实《武汉市教育系统“十三五”依法治教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与教育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二、构建各项制度,普法有章可循。
1.印发了《新洲区教育系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新洲区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各执法科室和二级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做到普法内容和工作目标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从执行的情况来看,各责任单位均能高度重视,能结合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把执法和管理的过程变成“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
2.制定了《区教育局律师顾问团工作内容》,明文要求4名局律师顾问团成员每年各完成2篇“以案释法”的案例撰写,并定点联系5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2016年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共撰写案例17篇,其中5篇被收录入《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法律服务案例汇编》,共深入全区街镇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120余场次,惠及师生6万余人。
三、开展学法用法,普法干部带头。
1.精心制定教育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方案。将专题法治学习列入其中。针对《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教育局2017年颁布的《武汉市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两项制度等法律党规开展集中学习,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并坚持每年亲自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授课2次以上。
2.建立法治专项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社区教育工作的教师专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定期开展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逐步将法治培训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课程体系,启动各校从事法治课程教学的教师专题培训工作,法治内容也开始纳入每年暑假教师校本培训的内容。共选送15名法治课骨干教师参加市教育局和教育部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
3.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倒逼机关公务员学法,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的良好氛围。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相关制度,每年开展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法2次以上。落实教育系统内部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法,在历年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考试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4.将法治能力评价作为干部任职的必要条件。每年区教育局都会组织新提拔的科级和校级干部进行一次法治能力测试,由局律师顾问团进行命题,规定时间进行集中考试,并将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将其作为干部选拔和晋升的硬性条件。
四、着力法治宣传,普法多头并进。
1.把握法治渗透主渠道。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保障每两周一课时的专门法治课时间,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引导教师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始终。着力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意识。引导广大学生带法回家,带动学生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2.坚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70余场次,惠及师生118000余人。每逢寒暑假,区教育局组织各街镇学校依托全区13个留守人员服务站,发动志愿者利用假期,开展以针对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子女、学困生等五类特殊学生的“五关爱”行动,不断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 “6·26” “11·9”、“12·2” “12·4”等专题宣传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部分学生走上街头共同开展道路法治宣传活动。
3.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利用区教育法治工作QQ群、LED屏、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引导干部职工和学生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今年,全区中小学共新增法治专栏30多个,办板报900多期,固定法治宣传橱窗20多个,法治墙和法治长廊4条。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中,我区共有44886名学生参加比赛,全区50所中小学分获得杰出和优秀组织奖,区教局获得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颁发的全省唯一的杰出组织奖。普法工作信息被武汉市普法网上转载累计达20余篇。
五、推进依法治理,普法落地生根。
1.规范校园法务室建设。今年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一起制定出台了《新洲区校园法务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基础建设方面做到一有固定场所;二有统一标识;三有宣传资料;四有教育局统一印制专门工作台账。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新洲区校园法务室工作职能》,目前“一室三长两顾问”的工作运行机制已初步建立。同时依托法务室工作的开展,落实《武汉市中小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和《武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学校内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2、加强机关法治氛围。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武汉市首届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并组队参加市级决赛,为我区取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贡献了力量。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坚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机关内法治宣传橱窗的内容。编印《新洲区教育系统干部专业化知识简明读本》人手一册,并计划在适当的时候组织统一测试。
3、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在前期已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所,市级5所,区级4所的基础上,今年3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七五”普法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新教办【2018】5号),各学校踊跃申报,经学校申报、街镇教育总支推荐,区教育局研究后正式发文同意区三中等27所中小学创建市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各校的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展开,准备下半年接受市区两级验收。
4、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一是制定法治微电影展播方案,组织全区120所中小学及职业学校,7万余名师生、及13个局属单位管理人员200余人参加法治微电影展播活动,收到优秀心得体会100余篇;二是在阳逻街3所学校举行“防邪知识进校园”法治宣传,并通过斗鱼开展网上全市直播;三是组织全区学生集中观看了由省国安办、省教育厅、团省委在华中师范大学共同举办的《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电视课堂;四是组织律师顾问团的三名专职律师深入高中进行《国家安全法》普法讲座;五是按照武汉市教育局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市检察系统巡讲团到区三中开展主题为“那些年,我们容易忽视的法律常识”的法治宣讲活动;六是去年全市首届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中, 6名学生代表我区参赛,获得2个三等奖,4个二等奖的好成绩;七是每学期集中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和学校律师顾问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
六、注重社会实效,普法效果明显。
1.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参与研究制定了《武汉市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两项制度的修订,拟定了《区教育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和《新洲区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制定出台了《新洲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2.法律队伍进一步专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教育法律顾问团工作内容》,常年聘任5名律师组建成我局法律顾问团,为依法治教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制定了《新洲区教育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办法》,用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要工作,特别是对外合同和重大的行政决策必须提交法律顾问团审核。2017年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教育局法治工作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3.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班子成员无一例违纪违法现象,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建立专门机构,普法责任明晰。
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了法治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法治建设(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文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信访维稳办公室,由信访维稳办公室具体承担法治办日常工作,负责“七五”普法的具体组织、分类指导和考核。局党委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认真落实《武汉市教育系统“十三五”依法治教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与教育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二、构建各项制度,普法有章可循。
1.印发了《新洲区教育系统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新洲区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各执法科室和二级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做到普法内容和工作目标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从执行的情况来看,各责任单位均能高度重视,能结合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把执法和管理的过程变成“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
2.制定了《区教育局律师顾问团工作内容》,明文要求4名局律师顾问团成员每年各完成2篇“以案释法”的案例撰写,并定点联系5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2016年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共撰写案例17篇,其中5篇被收录入《武汉市教育系统优秀法律服务案例汇编》,共深入全区街镇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120余场次,惠及师生6万余人。
三、开展学法用法,普法干部带头。
1.精心制定教育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方案。将专题法治学习列入其中。针对《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市教育局2017年颁布的《武汉市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两项制度等法律党规开展集中学习,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并坚持每年亲自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授课2次以上。
2.建立法治专项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社区教育工作的教师专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定期开展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法治能力培训,逐步将法治培训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课程体系,启动各校从事法治课程教学的教师专题培训工作,法治内容也开始纳入每年暑假教师校本培训的内容。共选送15名法治课骨干教师参加市教育局和教育部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
3.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倒逼机关公务员学法,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普法的良好氛围。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相关制度,每年开展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法2次以上。落实教育系统内部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法,在历年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考试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4.将法治能力评价作为干部任职的必要条件。每年区教育局都会组织新提拔的科级和校级干部进行一次法治能力测试,由局律师顾问团进行命题,规定时间进行集中考试,并将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将其作为干部选拔和晋升的硬性条件。
四、着力法治宣传,普法多头并进。
1.把握法治渗透主渠道。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保障每两周一课时的专门法治课时间,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引导教师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始终。着力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意识。引导广大学生带法回家,带动学生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2.坚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70余场次,惠及师生118000余人。每逢寒暑假,区教育局组织各街镇学校依托全区13个留守人员服务站,发动志愿者利用假期,开展以针对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子女、学困生等五类特殊学生的“五关爱”行动,不断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 “6·26” “11·9”、“12·2” “12·4”等专题宣传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部分学生走上街头共同开展道路法治宣传活动。
3.积极营造法治氛围。利用区教育法治工作QQ群、LED屏、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引导干部职工和学生家长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今年,全区中小学共新增法治专栏30多个,办板报900多期,固定法治宣传橱窗20多个,法治墙和法治长廊4条。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中,我区共有44886名学生参加比赛,全区50所中小学分获得杰出和优秀组织奖,区教局获得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颁发的全省唯一的杰出组织奖。普法工作信息被武汉市普法网上转载累计达20余篇。
五、推进依法治理,普法落地生根。
1.规范校园法务室建设。今年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一起制定出台了《新洲区校园法务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基础建设方面做到一有固定场所;二有统一标识;三有宣传资料;四有教育局统一印制专门工作台账。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新洲区校园法务室工作职能》,目前“一室三长两顾问”的工作运行机制已初步建立。同时依托法务室工作的开展,落实《武汉市中小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和《武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学校内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2、加强机关法治氛围。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武汉市首届招商引资法律知识竞赛,并组队参加市级决赛,为我区取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贡献了力量。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坚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机关内法治宣传橱窗的内容。编印《新洲区教育系统干部专业化知识简明读本》人手一册,并计划在适当的时候组织统一测试。
3、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在前期已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所,市级5所,区级4所的基础上,今年3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七五”普法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新教办【2018】5号),各学校踊跃申报,经学校申报、街镇教育总支推荐,区教育局研究后正式发文同意区三中等27所中小学创建市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各校的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展开,准备下半年接受市区两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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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重社会实效,普法效果明显。
1.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参与研究制定了《武汉市教育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和《武汉市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两项制度的修订,拟定了《区教育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和《新洲区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制定出台了《新洲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考核制度》。
2.法律队伍进一步专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教育法律顾问团工作内容》,常年聘任5名律师组建成我局法律顾问团,为依法治教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制定了《新洲区教育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办法》,用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要工作,特别是对外合同和重大的行政决策必须提交法律顾问团审核。2017年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教育局法治工作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3.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班子成员无一例违纪违法现象,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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