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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徐古街2018年普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1-24 15:57    浏览次数:
     徐古街普法宣传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构建“平安和谐徐古”为目标,创新宣教举措,活化宣教模式,以“法律六进”、“法律长廊”和“法律大集”活动为有效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开创我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一、 取得的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我街始终十分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18年开展的“宪法宣讲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和“徐古街化解矛盾宣传教育专题会”街道办主任陶磊亲自过问有关事宜,进行详细周密安排部署,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分管领导桂旺华更是把此项工作当成了自已的一项中心任务。二是健全各级组织机构。为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时调整充实了徐古街道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并对依法治街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我街通过调整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全街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三是落实责任机制。今年年初,我区召开了全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下发了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细则,明确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本街目标管理。去年底,我街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含村、社区)进行例行检查,极大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突出普法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提高“法律六进”活动效果。是强化了《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徐古司法所印制了《武汉市新洲区徐古街民调主任培训资料》,将常见的日常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方法等结合实际案例,对排查出的家庭、婚姻、邻里、土地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纠纷双方当事人参与,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二是开展了“法律长廊”宣传活动。我街于2018年在徐古法治长廊举办了3场法治文艺活动,2018年更换法律长廊宣传展板5块,悬挂宪法宣传标语30条并举办1场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同时开展了相关文艺汇演活动,以此推动全街“法律长廊”活动深入开展。4次宣传活动中,我们共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义务提供法律咨询6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开展了法律进村活动。针对农村有些村民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落后的情况,不定期开展以“学法、懂法、信法、用法”为内容的普法教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散发法制宣传资料及农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活动。树立法律权威,形成依法办事、合法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起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四是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为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推动校园依法治理,我街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和板报橱窗等形式,广泛开展适合师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营造学法守法氛围。还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教育,今年4月份,在辖区1所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6月1日组织徐古中学200学生学习了《宪法伴我成长》专题学习,使学生受到学法、懂法、用法的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五是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我街聘请专业讲师为我街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书记进行了集中学习辅导,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增加了依法执政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须要解决的困难:一是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法律宣传教育(特别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足,总认为普法是司法所一家的事,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目前我街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没有专项编制,人员无,经费少,任务重,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三是宣传方式由于条件制约,不能与时俱进,还是以前发放宣传单等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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