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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人人受益 守法处处和谐——新洲区徐古街开展“12.4”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11 11:38    浏览次数: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徐古街普法办组织街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市场监管所、安办、妇联等部门在徐古红色广场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在活动现场设置浅显易懂、内容丰实的宣传版面,涵盖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七五普法规划、武汉市及新洲区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内容。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家事法务口袋书》等宣传材料共计1200余份,发放了印有“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字样的环保袋200个,宪法宣传围裙400个。活动中,普法志愿者们向广大市民讲解修正后的宪法内容以及遵循原则,讲解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知识,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进一步加深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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