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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新洲区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11-01 09:22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正确引导学校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关系、新问题、新情况,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以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我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区教局系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法治建设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营造创建氛围  全面开展创建
    1.印发工作方案。区教育局3月中旬结合本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新教办【2018】5号)在全区中小学(职高)全员开展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求各街镇教育总支和有关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措施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成效。
    2.全力推进创建。5月初,经学校申报、街镇教育总支推荐,局党委会集中研究同意,印发了《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新洲区第三中学等27所学校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同时,将创建标准和评分细则一并下发,要求各创建学校紧扣创建标准,把握时间节点,逐一对照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二、全面加强督导  确保创建效果
     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校就法治创建活动分街镇进行专门中期督导推进。逐一对标查看工作资料,重点查看学校重大行政管理决策的过程性资料、学校章程的落实情况和校园法务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就校园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和 “三项制度”的试点进行了专门的指导,共提出指导意见27条,并全部督促落实到位。
    三、开展区级初查  积极准备迎检
     8月23日上午,新洲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在区教育局四楼召开。全区27所参与本次创建的中小学书记、资料员及12各街镇教育总支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普法办和区教育局分别从校园法务室的规范化建设、法务室的工作开展以及法治宣传硬件设施建设和资料档案建设和校园法治氛围营造等方面提出非常具体迎检要求。
开学后,区教育局联系区法治办、区普法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7所开展创建的学校进行区级初查,从中择优选出区职高、阳逻街中心小学、邾城街章林小学3所有代表性的学校报送市级验收。
    四、认真总结经验  巩固创建成果
     通过此次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区中小学校的校园法治环境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主要表现在:
     1.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明显浓厚。借力创建,我区校园中新增法治宣传栏52块,法治楼道17条,法治文化墙6个。
     2.全体师生学法热情明显提高。各校在创建工作中除了完成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的各项法治活动外,都能因校制宜的开展师生普法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在创建活动期间共开展主题演讲、系列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法治手抄报评比90余场次,组织教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07场次。
     3.学校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章程》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得到了进一步体现。借助章程的落实,完善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职责,学校管理正在走上法治的轨道。同时,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教代会制度以及家长委员会等一批制度的建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极大的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
     4.校园法务室的阵地作用得到突显。目前我区法治建设示范学校的创建基本上形成以校园法务室为阵地,以“三项制度”和学校章程为蓝本,充分整合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以及家长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的模式。
     5.“三项制度”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单位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少数学校还是对创建工作没有从根本上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对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存在巨大的意义,还是处在被动完成的层面,形式上的成分多,实际效果不充分;
    2.示范创建活动深入不够,如何将依法治校的工作理念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法治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挖掘工作亮点,完善不足,补齐短板,争取在市级验收中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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