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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财政局三项举措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8-09-21 17:12    浏览次数:
   一、多形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
   结合文明劝导开展财政法规宣传,组织财政青年志愿小组到街道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向过往等候红绿灯的行人宣传财政惠民政策,根据行人实际向他们了解教育、社保等资金、政策享受情况,并引导其到相关部门深入了解,在“劝”与“讲”的同时,让更多的人了解财政政策;通过道德讲堂打造干净干练的财政队伍,邀请道德模范魏剑英、程建霞为财政干部职工讲述先进事迹,营造了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浓厚氛围,提升了财政干部职工发挥所长、解难补短的意识和能力。
    二、多角度进行财政监督管理
   调整财政监督方式,从注重外部监督转向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并重转变,加强对基层财政所和内部科室的监督检查,规范内部管理,努力构建财政内部决策、执行、管理、监督互相分离和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财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细化岗位设置,明确各项业务的目标、范围和内容,梳理出岗位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图,建立起体系完善、科学规范、控制有力的内控制度体系,实现对财政业务风险的防范和管控。
    三、多方面抓好财政规范执法
    根据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要求,梳理财政部门行政职权和权责清单,在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录入财政行政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法治财政建设基础工作,将涉法涉诉事项办理流程纳入财政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范畴,防范财政法律风险,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依法依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年初计划,按照随机抽取产生抽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顺利完成会计事项、政府采购事项、财政票据事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提高财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专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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