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普法动态 > 青山区 > 青山区
青山区冶金街道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25 09:26    浏览次数:
5月为民法典宣传月,为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工作,5月19日冶金街道组织现代花园、科技苑等社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 

 线下,通过录制小视频制作成微课堂。邀请社区李运义律师来为大家主讲,此次主要讲解了饲养动物的法律规定,李律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说明,一是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二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是如果被侵权人恶意挑衅饲养的狗导致被咬伤了,那么狗的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可以免责。李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饲养动物致害责任做了详细说明。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