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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钢都花园园林社区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2-26 08:49    浏览次数:
  2021年2月3日,园林社区李慧刚律师开展“离婚冷静期”的普法宣传。社区有20余人参与了此次普法学习活动。依据《民法典》对新的“离婚冷静期”的司法解释做出了宣传和解释。《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诠释了办理有关手续和流程。“对于这一规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绝大多数是赞成的,认为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但也有的意见提出,对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不宜规定离婚冷静期。此次讲座让社区居民了解了新编《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的诠释,对婚姻法的新规定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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