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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法院紧扣三环节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

    发布时间:2020-08-28 16:07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青山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出多种有益尝试,为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
及时启动,措施有力。2016年4月,青山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核发了武汉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制止一起同居关系中的施暴行为。截至目前,经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通过取证发现其确实受到家暴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例;其中8例与离婚案件、健康权案件共同立案起诉,3例仅对人身安全保护令进行申请,不涉及婚姻实体权利。青山法院核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总数居全市法院前列。
配合紧密,回访到位。在市妇联的支持下创建家庭关系辅导中心,与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共同实施“回到初心”公益项目,为有需求的当事人进行家庭关系方面的引导与修复,缓解有家暴倾向当事人的情绪。依托公安机关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协助人身保护令的具体执行实施。针对已经核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目前除了一位申请人更换了联系方式外,其余人员均表示目前生活稳定、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护,家暴行为没有继续发生。从今年已受理的家事案件来看,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当事人数量明显下降。
广泛宣传,加强预防。主动联系妇联、民政、人民调解组织、教育机构等基层组织进行反家暴的培训和预防工作。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三八”维权主题日活动为契机,采取以案说法进社区、模拟法庭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与群众形成良好互动。通过法院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普及反家暴法律知识、推广专题调研文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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