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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干小明一行专题调研武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20 10:41    浏览次数:

2019年8月2日上午,武汉市政协副主席干小明、团市委书记柳新一行,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华等陪同下,来到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武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座谈会,青山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长雷利军和青山区政协副主席戢治中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晓华主持。
    青山区委书记、化工区党工委书记苏霓斌,青山区政协主席乐敏霞,青山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李定君,青山区政协副主席戢治中陪同干小明副主席一行参观了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丹青未检工作室。听取了讲解员关于工作室四个功能区的设计理念和使用情况介绍,观看了《未检20年宣传片》,干小明副主席一行详细了解了该院运用绘画心理分析法帮助未成年人矫正认知以及行为模式的情况,并对该院强化理念引领、贴近未成年人需求、突出教育挽救效果的工作实绩表示充分肯定。

据悉,武汉市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将其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进行谋划,结合检察职能狠抓落实。市政协在十三届三次会议中将“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作为重点提案,是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际举措,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雷利军副书记首先代表青山区委致欢迎词,他表示,长期以来,青山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今后,青山区委将一如既往无条件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青山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
    接着,陈晓华副检察长从聚焦难点建立机制,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水平;聚焦短板争取支持,提高未检社会化程度;聚焦保障完善制度,发挥支持体系实效三个方面,作了题为《关于贯彻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四号提案”构建武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情况汇报》,她指出,市政协在十三届三次会议中将“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作为重点提案,是对检察机关的鼎力支持,是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际举措。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联合团市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职能部门,以落实市政协重点提案为契机,打造具有武汉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青山区检察院作为全省首批开展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构建良性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汇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招募‘爱心老师’,在看守所内创办‘阳光课堂’;发起‘阳光校园•牵手活动’,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团队,解决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同时,完善配套措施,推进未检工作规范化运行。”根据会议安排,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吴家峰检察长详细介绍了该院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工作成效。
提案会办单位团市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就支持和保障武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作表态发言。

市政协常委、团市委副书记刘华珍在发言中肯定了提案主办单位和各会办单位的工作成效,详细介绍了该重点提案的形成背景,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魏玉致要求,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履行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最大合力,高效优质地完成提案办理任务。

干小明副主席高度赞赏了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他指出,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光荣而阳光的事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以心系未成年人成长、心系国家未来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可推广的武汉经验。青山区检察院的“阳光四重奏”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思想理念新、工作质量高,成效显著;“1+7”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创新举措,已经形成“青山样本”,令人印象深刻。同时,对于如何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工作,他提出六点意见:
1、要重塑问题青少年的理念和信心

理想是人生奋斗的方向,青少年只有心中始终装着理想才有人生目标,才能知敬畏。要帮助问题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尤其要重视青少年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教育,引导至正确的轨道上来。

2、要训练问题青少年的本领和技能

    本领和技能是问题青少年生存的根本,提高其生存本领和技能的唯一途径是培训和学习。要探索适当的教学方法,帮助问题青少年通过学习培训获得赖以维持生活的一技之长,最终顺利重返社会。

3、要养成问题青少年劳动的观念和习惯

    部分问题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从小娇生惯养、怕苦怕累。要把劳动作为改造问题青少年的一个重要方式,使其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培养其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4、要综合帮教和关爱问题青少年

   对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问题青少年,要重视学校、家庭以外的社会帮教手段,积极探索以“五个一”为代表的问题青少年帮扶教育计划。全市各行政机关要大力支持、配合和保障检察机关和团委,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要坚持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对于问题青少年,不仅不能歧视,更要坚持“教育、挽救、感化”工作方针,帮助其以积极心态面对学习和生活。要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因材施教综合施策,帮助问题青少年人尽其才,实现人生价值。

6、要创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和方法

    要深入理解和领会以“缓刑”为代表的未成年人工作方法创新理念,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帮教方法的创新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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