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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钢花村司法所律师开展《监察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11 11:28    浏览次数:
    新时期党和国家不断保持自身先进性、廉洁性,全面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于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为了让党员干部及居民群众充分知晓《监察法》,2018年6月7日,钢花村街律师顾问团王光耀律师受邀在钢花村街道办事处为街道全体党员干部宣讲《监察法》。王律师认真研读后,从以下几点诠释了这部提升我国政治文明和反腐力度的强法:1、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2、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的区别(监察方式,监察范围的不同);3、监察委和公安机关的联系;4、监察委和检察机关的联系;5、监察委和法院的联系;6、监察法侦查方式中的留置权和之前双规的区别,以及律师在监察阶段中的作用;7、监察委监察的范围囊括所有公权力人员,以及该部法律包含了监察委程序上和实体上的相应内容,体现了国家反腐治贪的决心。
     通过王律师的深入浅出的讲解,全体干部职工对国家监察法有了初步的理解和把握,使党员干部更加明白行使公权力时要心中有法,心中有度,在开展基层服务的同时也要不断强化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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