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普法动态 > 硚口区 > 硚口区
以案释法:辞职,要交纳违约金吗?

    发布时间:2020-06-30 16:10    浏览次数:

以案释法:辞职,要交纳违约金吗?

 
案情简介:
张某因感觉工作压力大,向其工作单位总经理李某提出辞职,李某指出,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张某离职要支付公司1万元违约金。张某认为这是欺负他不懂法。
律师说: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