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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环保局组织学习《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29 17:13    浏览次数:
硚口区环保局组织学习《监察法》
                
5月24日,硚口区环保局党日活动上,邀请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熊忠健同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党风廉政建设法治教育课。
熊忠健同志通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进行对比讲解,强调《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监察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创新,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对于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熊忠健同志还结合我区历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对《监察法》进行了讲解,尤其对讯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的运用,如何搞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实践做了重点宣讲。深刻的案例剖析,动情的宣传讲解,给干部职工深刻反思、高度警醒的同时,也更加有效地促进了大家对《监察法》的学习和理解。
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陆智勇同志提出,作为环保局党员干部,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一线力量责任更重,学习《监察法》是为了时刻警醒自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是要正确看待权力,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二是要树立责任意识,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和需求,不断提高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政的能力,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三是要敢于接受监督,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关键。要增强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明白履行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要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区环保局雷汉平书记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真学、真懂、真行、真用,在干中学、学中干,提强修养抓作风,不断加强《监察法》的学习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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