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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法院开展“以法之名 共同守护母亲河——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一周年”的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3-25 09:11    浏览次数:

3月1日上午,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法庭、金口法庭联合江夏区金口街道、江夏区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举办了“以法之名 共同守护母亲河——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一周年”的法治宣传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艳霞,副区长唐云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新,审判委员会专委李世民,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相关领导,金口街道办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上午9时,法治宣传队伍一行来到长江干流江夏段,从金口口岸顺江而下,对长江水域港口船舶防污染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情况进行巡查。为响应长江大保护重大战略决策,法治宣传队伍在渔政船上举行鱼苗放流仪式,一同助力长江生态修复。放流仪式结束后,领导就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情况以及未来如何更好的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交流。
      王建新院长向参加活动领导介绍了开展活动的目的: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决策部署;二是巩固和宣传区法院在长江生态保护上取得的成效;三是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逐步建立起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行政协作机制。王院长表示,未来区法院将始终坚持绿色原则,立足审判职能,把生态保护意识“放在心上”,把推进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抓在手上”,把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的责任“扛在肩上”,共建“美丽江夏”。
      唐云峰副区长从三个角度高度评价了此次活动,一是保护“母亲河”既是大家共同的政治责任,也是作为长江子民的情感寄托,守护“诗意长江、生态长江、浪漫长江”是长江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二是共同守护32.6公里长的长江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联动,对建设“美丽江夏”具有高度重要性;三是“以法之名”--区法院“五星环湖”人民法庭守护水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打击犯罪,司法监督行政执法,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执法水平,守护魅力长江。
      孙艳霞副主任对活动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此次活动意义深远:一是对《长江保护法》实施后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执法情况有了一个直观的感受;二是站在区人大常委会的角度履行监督职责,对相关单位在法律施行上的困难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三是邀请人大代表关注并参与长江大保护相关活动,能够凝聚起守护“母亲河”的更大合力。
      与会各部门表示将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加强协作,探寻构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携手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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