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普法动态 > 江夏区 > 江夏区
《民法典》进乡村之 ——婚姻家庭篇

    发布时间:2020-11-25 09:49    浏览次数:
     11月9日晚,金卫律师事务所叶培芬律师在法泗公共法律服务群内为法泗辖区内群众讲授了一场实用、引人深思的普法课。叶律师通过与《民法通则》中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作比较,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知识。
     她的讲解分为结婚篇、离婚骗两篇展开。她指出,结婚需结婚登记,通过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才成立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彩礼是在登记结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订婚款,但现实中常常出现彩礼出了但是婚没结成的尴尬局面,进而引发纠纷。《民法典》则针对这一现象给予了回答。在离婚篇,叶律师讲解了婚姻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子女8岁应当尊重其抚养意愿,解答了大众对于诉讼离婚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因离婚牵扯的夫妻债务和子女抚养问题。
     叶律师聚焦一点,剖析了结婚、离婚时可能产生纠纷的点,然后进行一一讲解,为辖区内群众答疑解惑,大家表示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生活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