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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同堂学习《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0-09-04 15:42    浏览次数:
    14日,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参加由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民法典法官、检察官同堂实体培训班学习。
    培训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以“民法典的几个重要问题”为主题对民法典出台的背景,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的总体架构,主要围绕民法典的立法体例、编纂体系、采用总分式结构展开,同时也对民法典规范的性质、分类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以“民法典合同编重点制度解读”为主题,详细梳理了合同生效、绝对无效、相对特定第三人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以及尚未完全生效等六种类型的效力,针对合同效力的具体规则,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第153条关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对合同行为效力判断的影响。此外,王轶教授还就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关系的处理原则进行了分析。
    参加培训的检察干警表示:“法检两家同堂培训,不仅加强了法检沟通交流,还有利于解决认识分歧,共同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将继续深入学习民法典,把‘学好用好民法典’的要求落实落细,切实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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