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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数年难如愿 倾情调解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0-01-16 12:27    浏览次数:

上访数年难如愿   倾情调解解民忧


    (通讯员:周美琪 李莹)2019年12月31日,纸坊街姜家畈村村民夏某顶着寒风,来到武汉市江夏区司法局。一见到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夏某就激动的说:“几年了,总算彻底解决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说着拿出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为民解忧 公正无私”。
   
    夏某的纠纷还得从20年前说起。1999年原区房管局下属二级单位江夏区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在纸坊街姜家畈村征用土地65.86亩,分期开发城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立交桥路施工规划修改,致使该用地规划向东偏移,并超出占用姜家畈村3.8亩土地,夏某的房屋就位于这3.8亩土地范围内。2012年8月,经区政府批准,区国土规划局将上述土地经征用后以划拨方式供给原区房管局,但房屋拆迁及地上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另行协商。因夏某的房屋在小区绿化部分,暂时无需拆迁,所以未对夏某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夏某一家一直居住在此,居民也未提出异议。
    2016年7月初,武汉地区突降暴雨,夏某的上述房屋被洪水冲毁。同年他向纸坊街申请原址重建。因该土地已被征用,重建事宜被相关部门制止,并遭到城北小区业主反对。夏某对此表示不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此他走上了漫漫上访路。三年来,夏某多次上访,提出重建和补偿问题,但一直没有解决。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此事涉及多个部门,难以确定由谁来对夏某进行补偿。2019年3月,经区政府批示、各相关部门协商,由区住建局对夏某给予补偿。据此,区住建局才正式作为补偿主体与夏某进行协商。
    为了及时化解这起久拖未决的房屋补偿纠纷,2019年5月,区住建局主动与区司法局取得联系,请求区司法局依法进行调处,区司法局在取得夏某同意后,启动调解程序。工作人员首先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区住建局表示,只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会足额给予夏某补偿。夏某说:“我的想法很简单,我的房子没有了,我得重新盖房子住。”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我区实际情况,夏某要重建房屋几乎不可能。故工作人员首先将重点放在了夏某身上,劝说其放弃重建房屋,接受货币补偿。经过工作人员反复劝说,夏某愿意接受货币补偿,为纠纷的解决奠定了基础。
    确定调解的基本方向后,工作人员对纠纷经过进行了反复分析研判,认为化解该起纠纷需双方当事人在三个问题上达成共识:一是补偿房屋面积;二是补偿标准;三是补偿项目。夏某自叙其房屋面积为180㎡,区住建局认为不能由夏某口述为准,要求提供依据。然而夏某说:“房子都被洪水冲毁了,又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我一个老百姓上哪去找依据”。工作人员想到能否通过江夏区测绘地理信息院获得有效信息。经协调,江夏区测绘地理信息院提供了一份江夏区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确定了夏某房屋地理信息,通过图纸估算夏某原房屋建筑面积为174.76 ㎡。双方对这一结果均表示认可。
    鉴于夏某房屋已灭失,难以估算其价值。工作人员提出在集体土地上选择相同地段、相同结构的房屋进行评估,以此评估价格作为参考确定标准。据工作人员调查了解:2018年某评估公司对城北小区对面石家湾57号集体土地上房屋评估价为2020元/㎡,对杨家湾被拆迁房屋装修评估价为300-800元/㎡。双方同意按以上价格作为参考,最终确定补偿标准。关于补偿项目,区住建局认为应依据《江夏区纸坊复江道(南)西港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此方案中补偿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夏某也无异议。经过数月调查、调解,10月9日双方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虽已签订,然而夏某仍无法安心,他为此事奔波了数年,在未全额拿到补偿款前,夏某的一颗心仍是悬着的。工作人员宽慰夏某,承诺一定会督促协议履行。在区司法局的协助下,12月初所有补偿款全部支付到位,夏某心中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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