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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人民检察院三举措推进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8-07-27 17:54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7-27 17:54 浏览次数:次
近年来,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主线,突出业务监管和业务分析工作重点,不断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一、抓牢“三个强化”,优化案管基础职能。一是强化收送案审查。准确把握案件受理相关要求,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所需文书是否齐全、电子卷宗是否随案移送,确保案件受理零差错。严把案件出口关,做到两个“同步”,即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纸质文书与案卡填录同步审核,确保案件移送零“回炉”。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各类案件620件747人,案卷698册;送案审核543件618人,案卷583册。二是强化办案流程监控。设置流程监控管理员,定期不定期进行系统内巡察,依托流程监控模块和统计子系统,对办案程序、期限和信息填录进行跟踪监督。制作流程监控评查表和监控日志,对监控内容进行清单式罗列,每月对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整理,形成案管通报,逐步建立办案流程可视、可控、可查、可纠的案件流程监控机制。2018年上半年,通过流程监控发现并纠正问题123件次,其中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47次。三是强化案件统计信息管理。发挥业务统计信息管理职能,每月编印检察业务统计核心数据,分11个模块对主要业务部门、重点业务数据、入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分析,研究业务运行态势,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和部门办案提供参考。去年,我院编印的每月检察业务主要数据情况通报得到市院检察长的高度肯定。
二、加强“三个推进”,深化案管服务职能。一是推进律师接待信息化。深化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实现案件卷宗数字化储存,通过光盘阅卷的方式极大提升律师阅卷效率和律师接待工作效果。同时,积极协调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及时办理律师申请,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2018年上半年,共提供案件查询276人次,受理律师阅卷申请94人次。二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多元化。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件管理岗位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一站式”检察服务格局。严格落实案件程序性信息每日公开和案件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制度,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截至6月份,法律文书公开294件次,公开率达90%以上,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406件次,公开率达100%,重要案件信息公开7件次。三是推进电子卷宗应用常态化。把电子卷宗作为规范司法、辅助办案的重要举措。指导公安机关规范制作电子卷宗,实现一审公诉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同步制作,为检察官办案和律师阅卷提供高效、便捷的渠道。此外,配备高速扫描仪并加强人员培训,探索检察内卷全面数字化工作,为实现“无纸化评查” 奠定基础。
三、坚持“三个评查”,提升案管监督职能。一是优化评查人员结构。为进一步优化评查队伍,由案管办牵头组建案件质量评查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吸纳检委会委员、资深检察官、办案能手作为评查小组成员,为提升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细化评查工作规程。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扩大随机评查案件的范围和数量,结合办案实际设定评查标准,明确“事中+事后”、“程序+实体”的全程评查和监督方式。突出评查重点,将不捕不诉、捕后撤案、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案件列入评查重点,逐案形成评查意见;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直接挂钩,对因违规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机制,绩效考核时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评查职责分工。每件被评查案件均做到“一案一表”,反映承办检察官自查、部门负责人抽查及案件质量评查组评查三个环节具体情况,坚持“谁评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讲情面,倒逼检察官切实注重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水平。2018年上半年共评查案件587件,发现不规范问题146处,全部予以纠正。
一、抓牢“三个强化”,优化案管基础职能。一是强化收送案审查。准确把握案件受理相关要求,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所需文书是否齐全、电子卷宗是否随案移送,确保案件受理零差错。严把案件出口关,做到两个“同步”,即线上线下同步审核,纸质文书与案卡填录同步审核,确保案件移送零“回炉”。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各类案件620件747人,案卷698册;送案审核543件618人,案卷583册。二是强化办案流程监控。设置流程监控管理员,定期不定期进行系统内巡察,依托流程监控模块和统计子系统,对办案程序、期限和信息填录进行跟踪监督。制作流程监控评查表和监控日志,对监控内容进行清单式罗列,每月对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整理,形成案管通报,逐步建立办案流程可视、可控、可查、可纠的案件流程监控机制。2018年上半年,通过流程监控发现并纠正问题123件次,其中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47次。三是强化案件统计信息管理。发挥业务统计信息管理职能,每月编印检察业务统计核心数据,分11个模块对主要业务部门、重点业务数据、入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分析,研究业务运行态势,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和部门办案提供参考。去年,我院编印的每月检察业务主要数据情况通报得到市院检察长的高度肯定。
二、加强“三个推进”,深化案管服务职能。一是推进律师接待信息化。深化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实现案件卷宗数字化储存,通过光盘阅卷的方式极大提升律师阅卷效率和律师接待工作效果。同时,积极协调督促相关办案部门及时办理律师申请,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2018年上半年,共提供案件查询276人次,受理律师阅卷申请94人次。二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多元化。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件管理岗位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一站式”检察服务格局。严格落实案件程序性信息每日公开和案件信息公开季度通报制度,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截至6月份,法律文书公开294件次,公开率达90%以上,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406件次,公开率达100%,重要案件信息公开7件次。三是推进电子卷宗应用常态化。把电子卷宗作为规范司法、辅助办案的重要举措。指导公安机关规范制作电子卷宗,实现一审公诉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同步制作,为检察官办案和律师阅卷提供高效、便捷的渠道。此外,配备高速扫描仪并加强人员培训,探索检察内卷全面数字化工作,为实现“无纸化评查” 奠定基础。
三、坚持“三个评查”,提升案管监督职能。一是优化评查人员结构。为进一步优化评查队伍,由案管办牵头组建案件质量评查组,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吸纳检委会委员、资深检察官、办案能手作为评查小组成员,为提升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细化评查工作规程。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扩大随机评查案件的范围和数量,结合办案实际设定评查标准,明确“事中+事后”、“程序+实体”的全程评查和监督方式。突出评查重点,将不捕不诉、捕后撤案、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案件列入评查重点,逐案形成评查意见;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直接挂钩,对因违规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问责机制,绩效考核时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评查职责分工。每件被评查案件均做到“一案一表”,反映承办检察官自查、部门负责人抽查及案件质量评查组评查三个环节具体情况,坚持“谁评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讲情面,倒逼检察官切实注重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水平。2018年上半年共评查案件587件,发现不规范问题146处,全部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