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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社区矫正法》实施第一天,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发布时间:2020-07-01 10:0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人民监督员对监外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7月1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首先,人民监督员与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监督方式以及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进行了深入了解。
     紧接着,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官查阅了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学习、劳动、请销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最后,检察官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其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励他们端正心态、放下思想包袱,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言行,为下一步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7月1日是《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这是国家首次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有利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瞿正明提出了三点建议:1、认真学习领会《社区矫正法》和两高两部《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新的规定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2、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正在服刑的民营企业家提供便利,帮助他们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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