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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调研 真落实】 江岸区深入开展“深调研”活动:推进执纪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调查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8-09-25 11:22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区委部署,根据《江岸区“大学习深调研正作风真落实”工作方案》要求,江岸区各街道各单位领导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往深里学、往实里做。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使命,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民心,身入心至开展“深调研”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奋力开创新时代江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推进执纪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调查与研究
    执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在实践中,我区执纪监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主要表现在:执纪监督力量的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执纪监督方法手段还不够丰富,执纪监督质量可控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队伍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着力推进执纪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纪监督质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江岸落地生根,为江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一是全面掌握政治生态。将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巡察组等监督力量进行全面整合、统筹利用。加强与组织、审计、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了解联系单位和干部的情况;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加强协作配合,通过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列席有关会议、抽查个人事项报告等方法,掌握全区政治生态情况。二是强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探索“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建立谈话函询回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三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线索管理机制,所有问题线索纳入案管部门统一转交办。执纪监督部门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问题线索专人管理,对重要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处室集体商议、领导层层审批制度。探索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信息互通机制,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互相通报办结的问题线索情况。四是大力拓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执纪监督的支撑作用,加强执纪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执纪监督后半篇文章,对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加大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力度。五是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探索将监督范围扩展到监察全覆盖公职人员的有效途径,提高深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加强对派出派驻机构和下级纪检组织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再监督,积极探索与单位党组织沟通联系、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派员参与相关工作等方式,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江岸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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