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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1 15:09 浏览次数:次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汉阳法院选取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重视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经营者正当合法经营,在销售、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环节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2020年6月,王先生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施工合同,对工程期限,装修价款等进行了约定,装修总金额为4万余元。按照合同约定,王先生当天即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装修款,装修公司开具收据。合同签订后,被告未在约定时间内装修交工。双方协商未果,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装修合同,某装修公司恢复原状,并退还全部的装修金并支付违约金。
某装修公司未按约定如期完工,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且装修公司没有能力继续完成装修,故双方之间的装修合同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王先生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依法予以支持。经调查,某装修公司已完工的装修项目比例为60%,若对已装修部分拆除并恢复原状,属于对违约损失的扩大,该扩大损失并非被告在违约时能够遇见的,不应由被告承担,法官就该点向王先生释明,其表示认可。因合同已解除,被告某装修公司应将40%的装修款退还。最终汉阳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装修合同,装修公司返还王先生装修款16000余元并支付违约金。
家庭装饰装修案件的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装修质量纠纷,二是工期问题纠纷,三是工程款给付纠纷,四是增项认定及造价纠纷。
法官提醒各位消费者,装修时要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确保家装公司具备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其次,在订立合同时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装修项目、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如果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合理维权,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