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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检察院模拟法庭进校园 开启省青少年百场法治宣讲大幕

    发布时间:2018-04-04 10:43    浏览次数:

    “我只是看他醉了去扶一下他,怎么会是害他呢?我冤啊!”
    3月26日下午,汉阳区检察院与华中师范大学、武汉财政学校一起合作演练“模拟法庭”,财政学校8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聆听。
    据了解,此次模拟法庭是2018年湖北省青少年百场法治宣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首站。该活动由共青团湖北省委主办,汉阳区检察院协办,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武汉市财政学校承办。
    为呈现最佳模拟效果,汉阳区检察院知音·雨露工作室提供了此前办理的大学校园中过失致人死亡的真实案例。该院公诉部检察官助理王磊和湖北宏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佳分别扮演“公诉人”、“辩护人”。
    模拟法庭“开庭”前,主办方播放了学生自编自导的案情微电影。某天深夜,大学生李某约室友外出聚会。几名室友喝醉后先行离开,只剩李某继续在酒吧痛饮。李某回校时自感体力不支,向室友熊某求助。熊某搀扶李某回宿舍,上楼梯时,李某摔倒,熊某感到无力继续。给李某就地盖上被子后,熊某回了宿舍。几小时后,宿管阿姨发现李某已死亡。
    “熊某是否应该对李某的死亡负责?”主持人根据微电影提出问题,引导同学们对案件展开思考。在同学们的期盼中,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扮演的法官宣布开庭,法庭调查环节正式开始,王磊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随后,在王磊的指导下,学生代表扮演的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案件的相关证据以及当庭询问了证人,最后在法庭辩论环节,由王磊对本案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答辩。
庭审活动结束后,出席活动的嘉宾分别提出了与案情相关的问题,财政学校的学生争相抢答,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模拟法庭,他们认识到,当自己成为他人生命唯一的依赖时,就要以最大的耐心、责任心给予帮助,能力不足时要积极向外界求助,而不能置之不理。同时,作为学生应该遵守校规校纪,不能饮酒,不能深夜外出。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俊表示,该院非常荣幸能够参加团省委2018年百场法治宣讲活动,也十分感谢团省委对该院的信任,以及对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认可。他指出此次模拟法庭不仅选取了真实案例,法庭流程和人员着装都是严格遵守法庭规定,还有真正公诉人和辩护人参加演出,可以说是将现实的庭审场地搬到财校报告厅,让同学们在校园内就能感受到庭审中的剑拔弩张和针锋相对,也能感受到法律工作者的细致和严谨。最后,团省委副书记师建兴做了总结讲话,他从增强责任意识、尊重法律权威、树立正确价值观、加强自我保护四个方面对学生们提出了要求,表达了对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关心和爱护。
    省政法委法治一处处长黄元新,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文静,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苏清城,团省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副部长杨伶俐、操超,武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黄静,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德胜,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曾艳梅,武汉市财政学校党委副书记吴慧生等领导也出席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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