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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珞南街洪珞社区举行《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3-02-27 15:33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领会、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洪山区珞南街洪珞社区近期积极开展宣传学习该法的活动。

        活动上社区法律援助范雪妮律师为大家现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家长要用正确的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新法在基层落地见效。大家纷纷表示要勇于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学会“依法带娃”,并在今后的普法宣传教育中引导更多人提高法律意识,切实有效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方法,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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