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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法律进机关——学习《民法典》”专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0-08-28 10:1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了解民法典的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加深对民法典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8月27日,洪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机关事务大讲堂活动,本次活动主要围绕“法律进机关”——《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展开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此次《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建立健全了经济法制,完善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对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

本次学习活动,中心邀请了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徐向平律师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授课。徐律师从民法典的前世今生、民法典出台的意义、民法典篇章结构与部分结构、民法典与旧法的衔接、民法典与行政机关工作、民法典律师说法等6个方面为我们作了全面的阐释。徐律师将枯燥的法律知识通过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进行讲解,让我们受益非浅。

会后,大家意犹未尽,纷纷向徐律师咨询和讨论相关法律问题。同志们表示,以后这样的学习活动要经常开展,知法、懂法、学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作为机关干部职工更要带头做好《民法典》的宣传与学习,让法律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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