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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背景墙发生纠纷 卖家不愿退货退款 法院判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5-21 15:32    浏览次数:

花了一万多元定制艺术背景墙,卖家不仅逾期送货,到货后的尺寸还和合同约定的不一样。消费者认为卖家欺诈,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三倍货款的损失。经审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判决卖家退还全部货款。

去年9月9日,家住洪山区的张女士在武汉欧亚达公司某家居门店看中一款欧式艺术背景墙,遂与卖家A经营部签订了欧亚达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购/销货单》,约定定制背景墙规格约4m×2.5m,总价款12000元,送货期限为2018年9月30日前,余额发货前付清。张女士当天向欧亚达公司支付定金6000元。

可是两个月过去了,张女士订购的背景墙依然没有发货。在此期间张女士的儿子与A经营部多次通过微信沟通发货、安装、付款事宜。2018年11月10日,A经营部将电视背景墙效果图、尺寸图通过微信发给张女士的儿子,张女士的儿子随即询问何时能发货安装,被告知“下周一”后,张女士的儿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A经营部支付5000元。

2018年11月16日,A经营部将定制背景墙材料送至张女士家中。张女士验收时发现,送来的货物与她所定制的尺寸不一致。张女士认为是卖家不仅延期交货,而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尺寸交货,属于欺诈行为。而A经营部则抗辩称,尺寸变更经过了张女士及其家人的认可。原来,A经营部在2018年11月10日发给张女士儿子的效果图、尺寸图下方,有“3.4m×2.37m”这样的尺寸标注,而张女士及其家人当时并未留意。

纠纷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2月,张女士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武汉欧亚达公司和A经营部退还货款11000元,并赔偿损失33000元。

法庭上,武汉欧亚达公司认为,实际履行合同的是张女士和A经营部,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女士并未将全部货款交付给武汉欧亚达公司,而且有5000元货款直接通过微信转给了A经营部,这属于《购/销货单》中载明的“场外交易”。因此依据合同约定,武汉欧亚达公司不再对张女士承担“先行赔付”等所有售后服务举措及其他任何赔偿责任。

对于A经营部的抗辩,法院认为,张女士与A经营部签订的《定/销货单》明确约定:“定制产品的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单方面不得更改”,A经营部虽然通过微信向张女士的儿子发送了更改后的产品尺寸图,但并未就尺寸变更事项向消费者尽到特别提示说明义务,也没有因为尺寸减小而相应减少货款总金额,A经营部未按照约定规格和时间履行交付义务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权益。但基于其并未实施隐瞒真实情况或告知原告虚假情况的行为,法院认定A经营部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今年5月,法院判决被告A经营部向原告张女士退还货款11000元,张女士向被告A经营部返还已收到的全部货物。对原告张女士主张三倍赔偿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承办法官提醒,商品交易当事人应当遵守契约精神,在交易过程中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尤其是在定制合同签订后,如果对定制产品的尺寸、价格等重要内容发生变更,最好能重新拟定合同把变更事项约定清楚并遵照履行,以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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