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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7 11:10 浏览次数:次
01
基本案情
宗某饲养了一只边牧犬,在小区遛狗时放开了牵狗绳,边牧犬与刘某牵着的一只柯基犬发生扑闹并将柯基咬伤。后刘某提起诉讼,要求宗某赔偿各项费用18000余元并书面道歉。
02
裁判结果
东西湖区法院将军路人民法庭依法受理该案,经过调取小区监控视频,查明案件事故发生经过,该案无证据证明柯基犬在事故发生中存在过错,也无证据证明柯基犬的饲养人刘某存在过故意或重大过失,最终判决宗某赔付刘某经济损失4,580元。
03
案例点评
近年来,养犬人士及家庭逐渐增多,但未依照规定养犬的现象依然存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甚至危及他人财产、人身权益。这起案例有着警示意义,提醒居民按照规定养犬、文明养犬、妥善管理犬只,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弘扬法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04
法律条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责任类型如下:第一,对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首先是推定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可以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二,如果是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可以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也只可以减轻责任;第三,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承担侵权责任,此时是承担绝对的赔偿责任。
05
小槌说案
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表现并不局限于扑、抓、咬等攻击行为或是狂吠等恐吓行为,烈性犬等动物造成他人惊吓致使受伤,饲养人或管理人也难逃其责。更有甚者,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疏于管理给让他人造成严重损害,甚至故意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还有可能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违法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破坏城市卫生和文明形象,也会成为破坏邻里和谐关系、引发邻里矛盾的导火索。养犬居民要严格依法依规,饲养行为要文明,在享受爱犬带来快乐的同时,不要干扰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更不能危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来源: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