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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带娃?东西湖区开展形式多样《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1-19 10:52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该法施行后,东西湖区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01

“贯彻家教法 传习家风美”

老少同乐迎新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春节来临之际,新沟镇街关工委、新沟镇街燕岭社区联合开展了一场老少同乐迎新春活动。

 

02

“送法到家 与爱同行”

东西湖区妇联喊您“依法带娃”!

 

 

1月13日,东西湖区正式启动“送法到家 与爱同行”2022年“把爱带回家”儿童关爱活动,全区各街妇联主席、妇联社工及妇干约30人参加。区妇联特邀高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潘兰老师为大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解读。

 

03

教育训诫从心出发

用爱扶正“长歪小树”

 

 

1月5日上午,在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区——“阳光工作室”内,该院未检检察官正在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依法进行训诫教育,责令其承担监护职责,履行好管教义务。

 

 

 

据悉,这是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适用《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训诫教育。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该院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提升教育能力。在检察官进行训诫后,该院邀请心理指导、青少年指导老师,就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困惑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监护人正确、有效与子女取得沟通,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

 

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让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知识,进一步了解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为家校共育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东西湖司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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