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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东西湖区文化馆刘莉斩获武汉市“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主题征文比赛二等奖

    发布时间:2019-12-11 09:5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武汉“普法网红”的品牌影响力,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长江日报法治文化联合举办第三届“普法网红”大赛。为积极响应“普法网红”大赛相关要求,东西湖区普法办从今年7月开始广泛宣传、征集文稿,组织比赛。

全区78家普法责任单位,数千人参与了海选。其中65篇优秀文稿进入区级初赛,3篇征文被推送至市普法办参加市级比赛。

 

经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东西湖区文化馆刘莉凭借《与法同行,从点滴做起》斩获武汉市“我执法我普法 我学法我守法”主题征文比赛二等奖。

 

 

 
 
 

 

获奖佳作欣赏

The article

 

与法同行,从点滴做起

作者:东西湖区文化馆  刘莉

 

有两件东西离我们最近,似乎无法触摸,但它却真实存在,那就是空气和法治。前者会让我自由呼吸,维系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后者则会让我们远离丛林法则,生活在安宁祥和之中。然而,我们往往又以为空气并非昂贵之物,可以随心所欲地蹂躏与践踏;也以为法治离我们遥远,只要剥离贪婪就会守是守住了一方净土。而事实是,我们忽视空气时,往往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我们不精准而自觉地感受法治时,往往会在不经意中从高空坠落。古人云,欲知平直,必则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无规矩则废,事无规矩则乱。所谓“准绳”与“规矩”,其实就是高悬在我们头顶的法治。

 

任何时间与空间,脱离了人的存在将毫无意义。一个单个的人构成生活,一群人的生活构成时代。这个时代的文明程度,就是法治践行的程度。法治极终目的不是惩处,不是“监狱”,而是唤醒人的沉醒的盲点,约束人非理性的冲动。也就是说,人不是远离了贪婪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没有一个背负罪恶的人是与生俱来,而是在后来的放纵和麻痹中渐渐地走向的深渊。我们之所以说,法治和空气一样与我们的生活、生存密不可分,就在于法治无处不在,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时刻高悬在我们的头顶,它有时是一盏璀璨灯,会指引我们一路前行;它有时是一无形的绳,会约束我们膨胀的欲望;当然,当我们遭遇不公时,它会脱鞘而出;当我们蔑视它的权威时,它也会呼啸而至。

 

因此,法治是神圣的,但又不是神秘的,它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贯穿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唯有敬畏,唯有从细微中一点一滴地做起,防微杜渐,才能筑起一道攻而不破、摧而不毁的坚实的“防火墙”。

 

生活中,太多的悲剧,就是在放纵和麻痹中开始。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老者,高空抛物,砸伤了行人。他谨慎了一辈子,而一次“放纵”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他痛哭流涕地对警察说,我以为只是一个道德暇疵,却始料不及地触犯了法律。其实,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误区”,也是人们往往会忽视的一个“盲点”。因为道德与法只隔着微薄的一张纸片,当我们放纵道德的修养时,实际上就行走到了触动法律的边缘。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夫君之行,静以养身,俭以养德”。人不静心何以养身,人不克制何以修德,人若不能修德又何以守法?一个人的迷失,往往就是从失德开始的。可是,还是有人忘记了道德与法是一个必修的完整体系,一个个貌似“小事”的事情总会在城市轮番上演。譬如车撞红灯,人越斑马线,以及随地吐痰和随手丢弃纸屑等等,其实,它不只是属于公德范畴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涉及触犯一系列法规,只是我们或茫然不知或感觉无所谓而已,殊不知许许多多的悲剧正是从这些“小事”开始起步的,许许多多的灾祸正是由这些“小事”积累和酝酿而成的。

 

因此,我们常说“法助我行”,其实上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常常把家庭视为一个温韾的港湾,一片可以沐浴阳光的天空。即使如此,我们的眼睛还是不时被羞辱击中。“家暴”是累见不鲜的故事。可是,这仅仅是一个家庭的“内政”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张结婚不仅是男女组合的一个标志,更是法律赋予的一种互敬互爱的保障。“家暴”频发,它摧毁的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后果,诸如第三者来袭,诸如家庭分崩离析等等,重要的是当当事者在举拳抬脚的同时,也挑衅了法律的尊严。事情一旦走向极致,非理性的行为就势必造成非常的恶果。如此案例很多,理应引起我们内心的震撼。

 

同样还是家庭的故事,却更能激起人们的一片唏嘘和一种思考。我们常说,一个成功丈夫的背后必定站着一个贤慧的妻子;一个成功妻子的背后必定站着一个坚定的丈夫。这是家庭的主流,也是生活的本真,不必怀疑。问题是我们也常常会在法庭上看到这样的场景:被审判的丈夫旁边站着同样在接受审判的妻子。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邪恶击中的家庭。然而,当我们翻开案底时却会发现,其实邪恶的引领者是他们自己。因为当邪恶向丈夫袭来时,妻子如果是守家的一堵墙壁,手铐不会属于他们;当邪恶向妻子进攻时,丈夫如果是护院的一道篱笆,监狱也不会属于他们。遗憾的是他们一起放纵了,合谋了、合流了,把本应是储存欢乐与阳光的家庭,变成了藏垢纳污的肮脏的仓库。

 

家庭很小,只是大社会的一细胞。如果我们不从小处着手,扎紧门窗,做一个守望光明和温馨的使者,那么,这个细胞的坏死就会成为一种必然,也必将碰撞法律的底线,脱变成社会不能容忍的罪人。

 

因此,我们说“法助我家”,其实上也不是一空话。

 

当然,法不仅是“助行”“助家”,它即然与我们生活中的空气、日照、面包一样不可或缺,那么,我们就应该自觉地让法治像毛细血管一样的渗透到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只有如此,我们才不会在回首过住时而沮丧而懊悔。

 

笔者曾亲眼目睹一个由变现权力而走向了贪腐的官员,面对正义的审判,他不断忏悔:对不起培养、对不起家庭,对不起社会,如果我有来生一定好好的做人做事等等。其实,他曾经是一个有理想也乏信念的人,然而他还是从细小的违法违纪开始,最后走向了罪恶的深渊。但是,他的忏悔除却给社会竖起一块警示牌外,还能给我们留下更多的想象吗?即使人真有来生,这辈子他活得糟糕透顶,谁能奢望他下辈子会活得精彩无比呢。

 

所以,毁灭后的忏悔,可以让人疼心,但激不起人的同情。古人说“三省其身”,实际上是告诫后世之人应敬畏规则,一日三“省”,“省”细枝末节,“省”事前人后。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说的就是一个“省”字,“省”则防穴,“省”则守堤,“省”则不留人生遗恨。

 

我们的时代正处于法治清明、法治不断完善的最好时期,尤其是党十八召开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代特色社会义思想的引领下,惩贪腐、除黑帮、树新风、强法纪,处处风清气正。我们每一个公民应乘势而上,“入则恳恳以尽忠,出则谦谦以自悔”。这里的“忠”就是敬畏法治,这里的“悔”就是用法治的精神自觉地约束和反审自己一言一行。

 

  来吧,让我们与法同行,从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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