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普法动态 > 东西湖 > 东西湖
【法治创建】东西湖区非公企业法治创建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02 09:06    浏览次数:

按照东西湖区法治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区工商联积极推进非公企业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非公企业法治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工商联高度重视“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成立以党组书记李利民同志为组长的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商联副主席涂进荣同志任副组长,全面负责非公企业法治建设创建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丁易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制定了《东西湖区工商联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宣传启动、全面实施、考核验收等3个步骤实施,细化了活动考核评估标准。将法治创建工作列入工商联重要议事日程,每周召开例会,党政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听取法治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推动非公企业依法治理,提升非公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法治东西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制定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区普法办部署要求,把非公企业法治创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示范,整体推进,扎实有效推动法治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结合民营企业“大调研”活动,继续深入会员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开展普法宣传;二是以区工商联(总商会)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活动为契机,举办全执委口径的法律专题宣讲会;三是抓好一批非公企业法治建设示范点典型,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其他非公企业、商会(协会)参与创建活动。

三、突出重点,稳妥推进

十九大以来,区工商联多次组织宣讲会,向全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知识读本”普法知识手册》等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接受企业职工法律咨询,同时还向企业宣传了《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律观念维权意识,区工商联利用执委微信群、网站、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和成效,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商联将商会组织、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组织开展“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月活动,律师与企业“一对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围绕营造非公企业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召开“律师企业家恳谈会”,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企业法律援助行动,主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进一步增强守法诚信意识,提升依法依规发展能力和水平。

根据《东西湖区工商联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工商联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中选取10家企业为示范点创建单位,组织召开了“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布置会,工商联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并对创建工作提了要求,10家企业法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东普办字[2018]1号)文件精神,就标准规范、检查验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要求企业于七个工作日内报送企业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通过对企业前期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摸底,区工商联重点突出武汉长兴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成贵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城全球商品直销中心、武汉旭东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并开展走访调研。8月29日,区工商联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李利民、副组长涂进荣通过参观企业的法治文化阵地、党员活动中心、工会职工维权服务站、职工调解委员会等,对5家企业进行了实地督导,详细了解了各企业的法治创建状况,各企业在创建工作中有机构、有思路、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但按《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考核评估标准》,还有一定差距,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重点、抓住特点、突出亮点、展示看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