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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物业】东西湖区东山街开展红色物业法律宣讲
发布时间:2018-09-18 08:33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8-09-18 08:33 浏览次数:次
为更好地让辖区居民了解到物业法律法规,为红色物业创造法治氛围,东西湖区东山街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2:30在东山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开展了红色物业法律宣讲活动。有3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宣讲东山邀请到罗海涛为大家授课,主要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条例的解读,涵盖到:1.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2.解聘物业公司权利在业主大会3.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分家4.业主临时公约开发商必须明示5.财产被盗业主被杀物业公司失职要担责6.物业代收水电费不得另加手续费7.屋顶广告收益不能全归物业公司8.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罚款,吊证,判刑9.绿地变停车场业主大会同意10.挪用物业用房所得收益服务业主。
通过此次宣讲,业主充分了解到自己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对红色物业有了更理性的认识,生动活泼的宣讲方式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此次宣讲东山邀请到罗海涛为大家授课,主要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条例的解读,涵盖到:1.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2.解聘物业公司权利在业主大会3.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要分家4.业主临时公约开发商必须明示5.财产被盗业主被杀物业公司失职要担责6.物业代收水电费不得另加手续费7.屋顶广告收益不能全归物业公司8.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罚款,吊证,判刑9.绿地变停车场业主大会同意10.挪用物业用房所得收益服务业主。
通过此次宣讲,业主充分了解到自己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对红色物业有了更理性的认识,生动活泼的宣讲方式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