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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落雁管理处开展2019年旅游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19-03-25 14:51    浏览次数:
东湖风景区落雁管理处开展2019年旅游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为提高落雁管理处全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更好的维护景区和个人的权益,避免因工作中不懂法在处理旅游事件中使景区处于被动状态,3月14日上午,落雁管理处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处领导“毕建国、高德文、杨文英同志”对此次学习培训高度重视,并从百忙中抽出时间与全体职工一同参加了培训和学习。
        本次法律知识培训讲师由落雁处特聘法律顾问刘松律师主讲,就景区在运营中容易遇到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他结合实际案例情况,主要讲解了4项内容,一、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内涵其中包括:(1)安全保障义务(2)事先应以明示方式说明或警示义务(3)义务的来源。二、旅游者的两个重要权利及请示赔偿的法律依据。三、旅游安全事故归责原则。四、“合理限度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讲课中刘松律师通过与职工的互动方式来加深了大家对培训内容的记忆和理解,用大量的实际案例使学习内容更加通俗易懂,学习中大家热情高涨,达到了培训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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