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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风景区规划分局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8-10-29 14:53    浏览次数:
以案释法---风景区规划分局法治建设

        武汉市政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以来,东湖风景区国土规划分局紧紧围绕风景区国土规划工作大局,依照《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理念,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分局党组高度重视集体决策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东湖风景区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东湖风景区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决策水平。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分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决策过程,重点做好过程管理,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降低决策风险。对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严格实行重大支出决策集体审议会签责任制度,建立大额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绩效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二、完善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武政办〔2016〕166号)《市国土规划局关于下达局属各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7〕6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分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原则在进行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工程招标等行为时优先选择信用状况好的市场主体。
        三、推进“一网受理 一窗办结”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拼搏赶超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国土规划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实现武汉市不动产交易与登记“一网受理 一窗办结”的工作方案》(武政服办【2018】2号)要求,积极争取区政务服务中心支持。在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主持下召开区国土规划、区房产局、区地税局三部门联席工作会议,统一各单位协作意识,并就此项工作实施步骤、窗口设置、业务流程等进行研讨商议。通过各方协调后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稳妥推进相关工作。“一窗受理  一网办结”对外服务工作实现了“1个窗口提供1套资料,最多跑1次”的工作目标,得到了群众的满意评价,并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办”改革目标奠定了夯实基础。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市国土局《武汉市市、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职责和履职尽责清单》下发以来,分局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要严格按照清单要求依法行政,业务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清单内容,开展学习讨论,明确行政执法监察的职责和行为标准,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严格规范持证上岗,依照清单执法工作流程履职尽责。分局积极落实执法全过程和执法公示制度,定期向管委会报告风景区违法占地行为及整改进展,在网站上对违法用地案件的法院裁定书内容进行了公示,并报请管委会领导同意后在风景区政务网站同时进行了公示,形成强制执行的宣传攻势。
        分局今后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整改,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提质增效、便民利民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标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制度化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专业能力,全面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合理、高效和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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