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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税务局个税改革宣传辅导工作记实

    发布时间:2018-10-09 10:53    浏览次数:
东湖风景区税务局个税改革宣传辅导工作记实
----个税改革惠民生 多措并举促落地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10月1日将迎来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的首个征期。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为了保证个税改革的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保障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顺利实施并平稳落地,按照总局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切实落实减税措施、促进社会公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统一思想、集约资源、快速行动,广泛开展深入人心的个税改革宣传辅导,增进社会认同、形成社会共识。
一次动员,全局新政培训覆盖率达100%
        2018年9月18日上午,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个人所得税税改专题动员会议暨机关科室干部培训会。
        会上,个人所得税改革领导小组综合组组长章慧对局领导、机关科室层面进行了过渡期政策培训,并以区局9月份工资为例对工资所属期、税款所属期进行区分,同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个税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建明强调了此次个税改革的意义和背景,宣布了税改专项工作小组名单,并对过渡期工作方案进行了布置,明确了各部门的税改任务,拟将税改任务与绩效考核挂钩,形成倒逼机制,压实各部门责任。
        区局党委书记、局长、个税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黄睿强调了要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个税改革工作小组要挂作战图,营造氛围,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会后,区局对征收大厅和税源管理岗的同志进行了分批培训,将过渡期政策及执行日期、新税制变化点、申报义务、申报方法及流程、报送资料、法律责任等核心事项进行具体讲解,区局上下培训面达到100%。
两次汇报,对管委会进行专场培训
        9月17日,个税改革领导小组向管委会领导汇报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背景、阶段工作任务以及税改效应影响。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中等收入群体扩大,迫切需要通过完善现行税制,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此次改革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9月25日,考虑到部分党政机关行政单位由于零余额账户一直以来均存在本月申报当月工资薪金个税的问题,也就是说从10月1日开始,部分单位就会开始运用新税法过渡期政策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个税改革领导小组综合组组长章慧再次前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专门就对新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进行讲解,同时,强调了对于需要本月申报当月工资薪金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在申报税款时,一定要将系统默认的税款所属期进行调整。
三场培训,对全区纳税人分批辅导
        从9月25日至9月28日,在区局纳税人学堂举办了三场新个人所得税过渡期政策培训,共计128户纳税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课堂上,区局个税培训教员孟竹君从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意义、内容以及过渡期政策三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让纳税人切实体会到此次税改的减税力度,并以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发放为例对工资所属期、税款所属期、税款申报期进行区分。最后,以两个案例为代表,对《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进行讲解,并对具体计算方法进行说明。培训会后,纳税人纷纷表示,以前从未真正理解税款所属期和工资所属期的概念,在这次培训中,让我们明明白白掌握了什么时候该申报缴税,该申报哪个月份的税款,真正理解了过渡时期个税政策的运用。
        政策红利,重在落实。区局上下主动出击,由黄睿局长带队深入重点户企业,区局主
动利用各区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之机,开展送资料到户,送政策上门,开展个税改革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个税改革氛围,使个税改革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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