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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发布时间:2017-12-05 10:56    浏览次数: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蔡甸区开展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我区“七五”普法规划,根据省、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12月4日上午,区普法办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在全区组织开展了“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全区16个街乡镇(园区、管委会)共设置宣传点16个,区城关中心宣传点设在老区委大院旁的亲水平台。区公安局、区安质监局、区地税局、区科经局、区信访局、区卫计委等40家单位参加了城关中心宣传点的宣传活动。区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李坚、副区长赵永强、区人大副主任丁文放、区政协副主席张少俊、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胡国荣、区司法局局长聂绪伟等领导莅临城关中心宣传点现场参与宣传。据统计,全区共2900余名机关干部到现场开展了集中宣传,展示法治宣传展板350余块,发放法律法规及平安法治蔡甸宣传资料7.4万份,宣传各类法律法规100余部,出动宣传车37辆,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700余人次,活动现场过往群众达10万人次。
此次“12•4”系列宣传活动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此次“12•4”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是我区为迎接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的一次全区性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为全力搞好这次集中上街法治宣传活动,区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区普法办务必要精心组织,高标准抓好“12•4”法治宣传活动的落实。在此基础上,区普法办制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通知,对全区“12•4”法治宣传活动作了精心部署和安排;全区各单位也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区人社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均亲自带队参加本单位城关中心宣传点的法治宣传活动,并与工作人员一起散发资料、解答咨询。大集街提前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12.4”集中宣传相关工作,保证人力、财力、物力及时到位。
 二、内容丰富。在区中心宣传点,各区直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利用“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平台,及时向群众宣传宪法及平安法治蔡甸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龚厚莉亲自带领全体机关干部向过往群众发放《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并现场为职工群众答疑解惑12人次。进一步加强了工会与职工群众面对面交流和沟通,扩大了工会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了工会干部依法维权能力。区司法局精心编制了“七五”普法及“一感两度两率”宣传资料,并现场发放了“平安法治蔡甸”编织袋,深受群众欢迎;区民政局以“建设平安蔡甸,我知晓,我参与,我受益,我满意”为主题,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作宣传展板4块,广泛宣传婚姻登记、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殡葬法规等事项的办理标准和办理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了解各项惠民政策,为其办理相关事宜提供帮助。区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此次法治宣传主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并向群众发放《新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环保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了公众依法参与环境监督的能力和环境维权意识,营造出良好法治和环境保护氛围。区安质监局重点向群众介绍安全质监部门安全生产、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工作职能,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宣传资料。除了中心宣传点外,全区各街乡镇(园区、管委会)也在人流量较大的街道和集市设置宣传点开展了宣传。效果明显,深受欢迎。
  三、形式多样。为确保宣传活动的实际效果,全区各单位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交通局系统各单位LED显示屏、城关公交1-7路公交车LED显示屏、局应急(法宣)短信平台每天推送弘扬宪法精神的宣传标语,培育了良好的交通法治文化。区妇联在区莲花湖宾馆二楼大会议室举办“反邪教、反家暴”知识讲座,帮助基层妇女干部提高了对邪教以及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区电视台、区蔡甸报及时对“12.4”活动情况进行了新闻跟踪报道及现场采访。
此次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编织了法治梦想,为实现美丽中国梦、法治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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