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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

    发布时间:2024-09-10 08:34    浏览次数:

,民政部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政部联合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等20个部门印发的《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相关内容。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相关负责人受邀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

  据悉,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儿童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检察机关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该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并将流动、留守儿童等权益保护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重点,通过高质量办理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不断强化对流动儿童权益的维护。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依法、高效追诉犯罪,通过有力的打击震慑,强化流动儿童司法保护。持续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同步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依法履行报告责任的,及时通报情况,监督追责,充分发挥强制报告制度在预防和惩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积极促推流动儿童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督促监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强化与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办案中发现流动儿童无人监护、处于或疑似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的,及时将相关情况转民政部门处理,并协助落实保障政策。

  三是综合运用救助措施,加强涉案流动儿童关爱帮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流动儿童,检察机关依职权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规及时发放救助金。对遭受侵害的流动儿童,在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开展必要的心理救助帮扶工作。

  发布会上,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儿童福利司二级巡视员许立阳、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时迎涛分别对《行动方案》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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