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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做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9 08:45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4-07-19 08:45 浏览次数:次
为加强汛期食品安全工作,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管理、温湿度条件、人员健康等风险隐患,严防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染受损等状况;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同时,加大对受灾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受污染食品。对向灾区集中调拨、捐赠、销售的食品以及受灾地区生产销售的食品,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一律依法下架、召回,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受灾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日常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开展情况核查,对应当立案调查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