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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1 19:38 浏览次数:次
1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引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办案理念,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说,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中引入人民群众参与,是公益诉讼检察自身工作方式现代化的路径之一。下一步,最高检将持续引导检察机关主动把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提出专业建议解决个案问题,并进一步推动类案监督、溯源治理。
全流程监督地下通道整治
山西省临汾站地下通道位于临汾火车站北侧,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2021年7月,群众通过多个网络平台反映该地下通道环境“脏乱差”。时值汛期,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隐忧。
【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情况】 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从网络媒体发现本案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调查查明,通道内垃圾桶破旧且清理不及时,常有渗液流出并散发臭味;地面道年久失修,多处明显坑洼,排水不畅;通道顶部两边各种线路布设凌乱安全隐患较大;照明长期损坏未修复等问题。检察机关走访了多个相关单位,了解地下通道维修等所涉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发现目前地方行政机关与铁路及其内部多部门职责交叉不清。
2021年10月,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结合听证意见,向属地街道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属地街道办收到检察建议后,协同铁路单位制定施工方案,统筹各方参与治理。整改中,检察机关继续邀请人民监督员支持指导,人民监督员分别结合行业知识针对通道改良设计方案提出改进建议。
2021年12月,检察机关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后,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整改评估验收,确认通道环境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公共设施环境和安全问题,主动邀请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协助厘清各方责任,并参与整改跟进监督和评估验收,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相结合的优势和效能。
督促整治违法食药广告乱象
湖南省部分电视频道发布的食品药品等电视广告存在以患者形象做推荐证明、以介绍健康养生等形式变相发布“三品一械”广告、含有功效安全性断言、含有误解内容以及超时播放等违法情形,同一违法电视广告重复播、换台播等现象普遍。
【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情况】 2020年初,最高检将本案线索交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一体化办案,分别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违法电视广告的监管存在线索处理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处罚力度不大、处理手段单一等问题。违法电视广告持续播出,让观众尤其中老年观众误信广告而不当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可能危及其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8月底、9月底,省市两级检察院两次与市场监管部门、广电部门磋商,充分听取意见,达成齐抓共管共识。事后,两部门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但违法电视广告仍屡禁不止。
2021年10月,省市两级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7位听证员,并从省、市人民监督员名单中各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听证会后,省市两级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长沙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湖南省检察院向广电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典型意义】 省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支持和协同职能,主动邀请省、市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一体化办案,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凝聚共识形成监管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电视广告市场秩序,守护中老年人的美好生活。
全方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是我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该县内两个传统村落于2013年8月入选我国第二批传统村落名录,村寨内有众多羌民族典型代表建筑。
两个传统村落地处偏远的高山峡谷中,存在消防设施落后、房内屋外电线乱搭乱建、古树被电线缠绕、村民缺乏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等消防安全隐患。此外,还存在新旧建筑杂糅、羌族特色体现不足、传统村落保护标志损坏严重、羌绣羌笛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等问题。
【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情况】 今年3月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炬达蜜纳”公益诉讼团队实地走访两处传统村落时发现上述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案中,检察机关6次邀请致力于羌文化研究保护的羌族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共同推动羌族传统村落保护和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检察机关在组织公开听证前,听取了羌族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公开听证会上,羌族人民监督员及代表委员担任听证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作为当事人参加听证。
随后,北川县检察院向县住建局等5个单位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并邀请羌族人民监督员参加。羌族人民监督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更好保障传统村落原住民的生活,各司其职做好羌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检察机关要协同督促职能部门合力开展保护,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监督。
今年5月、7月,检察机关两次邀请羌族人民监督员前往两处传统村落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已全面整改。羌族人民监督员建议,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挥职能,与非遗企业及省内其他羌族地区协作,构建保护合力。
根据人民监督员的建议,检察机关与羌族人民监督员一同走访当地两家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并座谈,就共同推动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达成共识。为推动羌族地区跨区域协作,北川县检察院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人民检察院就涉及羌文化及羌族传统村落保护会签协作意见,共同加强司法保护力度。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邀请长期从事羌文化保护研究的羌族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提出专业监督意见,治理效果从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延伸到传统村落的民族特色、羌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全方位保护羌族传统村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