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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2 10:39 浏览次数: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7月11日上午,司法部举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背景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法治宣传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子顺主持。
打造“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
记者:为什么制定这个《意见》,制定《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李明征: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主要有四方面考虑和总体思路,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统筹谋划、安排部署。
第二个考虑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既考虑到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了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多项举措;又从不同领域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出发,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的改革任务。
第三个考虑是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着眼于新时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实际,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和保障力度,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和统一管理。
第四个方面的考虑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成果有目共睹,关键是老百姓得会用、愿意用,在推广使用方面有什么设想?
姜晶:公共法律服务要让人民群众会用、愿意用,就要适应群众的习惯和要求,服务形式要多种多样,人民群众根据自身需要进行选择,我们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种“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是评价体系建设成效的根本指标。
要坚持服务为本,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愿意用、习惯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百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方便、快捷、无障碍。广泛邀请各种媒体多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晓公共法律服务,遇到纠纷或者烦心事,首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记者: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关键一年,对于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率是多少,未覆盖的主要原因有哪些,还有哪些实际困难需要解决?
姜晶: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对于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两办《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公平的具体要求,包括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等。
司法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12348热线电话覆盖城乡,大部分省区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已经一年多,近期又新增了英文频道、农民工欠薪救助绿色通道、全国法律服务电子地图等三项新功能。
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不少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最主要的困难是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主要还是人才不足,信息化设施设备缺乏,资金保障也有一定的困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两办《意见》的要求,商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总量、质量和效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城乡无差别服务。
记者:与人民日益增长的更高需求相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意见》如何部署和解决?
李明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服务水平在城乡间、地域间、群体间的差异依然存在,而且越是在基层,法律服务资源越是相对匮乏。为此,《意见》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等。
《意见》指出,要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渠道,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并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予以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
此外,《意见》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逐步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等。
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何,特别是针对农村特点的法律服务情况可否介绍一下?
姜晶:近一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建成了省、地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平台,在农村,村(居)法律顾问正在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还可以获得中国法网终端、12348热线的支持。不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当地市政综合服务大厅,与其他市政服务集中办理,真正从人民群众角度实现了“一站式”办理,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三大平台通过工单有效流转,统筹协调、匹配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
记者:一年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接待群众咨询分别有多少人次?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反映了什么问题?
姜晶:中国法网2018年5月上线以来,截至今年7月9日,累计访问1.96亿人次,注册社会公众600多万,在线办事70余万件,法律咨询500万人次,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75万余份,我们随机进行的用户满意度测评为90.8%。全国12348热线今年上半年咨询总量是244万件,随机满意度测评达到了96.8%。建立五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在全国达到了4万多个,县级291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39300多个。咨询过程中排名靠前的还是劳动人事、婚姻关系、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反映出人民群众在这方面存在较多法律服务需求。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建设是中国法律服务网的一项重要功能,案例库的最新进展介绍一下。
姜晶:典型案例库于2018年5月正式发布上线,截至2019年7月10日,案例库入库案例总数为20970篇,访问量已突破191万人次,引起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较大关注。案例库的案例涵盖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各方面业务,共11个方面36类,访问量较多的案例类型有:社区矫正、戒毒、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监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
法制日报北京7月1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