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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违反廉洁纪律事件 强化监督

    发布时间:2019-02-25 10:30    浏览次数:

因为一杯酒和一顿饭而受处分。这种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最近却在生态环境部发生了。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两起违反廉洁纪律事件。这两起事件是,山西省及江苏省生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被派往异地参加生态环境部执法行动时因违规吃请、饮酒、受邀参加免费旅游等被公开处分。在生态环境部看来,这两起事件与其决心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要求严重违背。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2月1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某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生态环境部在明令地方严厉查处的同时,也明确提出要“惩处一个,警示一片”。

强化监督五不准

违规不廉被查处

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以及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是生态环境部持续3年开展的七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两项重要任务。在这两项攻坚战持续进行过程中,出于练兵和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从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参与执法行动。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廉洁问题,在每次重大执法行动启动前,除了要对所有执法人员特别是从地方抽调的人员进行培训以外,还要求每个参与执法的工作人员签订廉洁保证书。

为此,生态环境部专门制定了《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

对于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执法人员来说,参与生态环境部执法行动是一次难得的实战机会。因此,在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执法行动中,有的地方执法人员备加珍惜,入选生态环境部评选的“每周一星”。

然而,也有个别执法人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18年5月20日至6月2日,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武留军、长治市武乡县环境监察大队职工武文杰以及长治市平顺县环境监察大队职工马慧杰,在赴云南省昭通市参加生态环保部组织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时,作为小组组长的武留军与武文杰在工作进行期间饮酒,马慧杰未按规定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餐费。

对此,长治市武乡县环保局给予武留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武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对武文杰进行诫勉谈话。长治市平顺县环保局对马慧杰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深刻检查。

无独有偶。2018年7月22日至8月6日,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环保局自然生态科副股级干部华朝俊、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环保局监察室主任陶书峰,在山西省清徐县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接受清徐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有关人员请吃达十多次;同时,还接受当地邀请,免费参观乔家大院;采用先支后返的方式套取租车费用。

据生态环境部透露,华朝俊还收受清徐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及企业赠送的香烟。

针对这一问题,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环保局给予华朝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降至十三级;扬州市宝应县纪委县级机关工委给予陶书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租车返还费用和收受香烟折算金予以没收。 

除了这两起事件以外,2018年5月,河北省辛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二中队原队长李建柱在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期间违反廉政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违规宴请超标准接待

干扰强化监督受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起案件中,除了山西省以及江苏省两地的环保人员因违反廉洁纪律而被处分以外,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政府、县环保局以及涉案企业均有人员因干扰强化监督工作而受到处分。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华朝俊等人在清徐县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任务期间,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武晓俊及县环保局部分工作人员违规宴请、超标准接待华朝俊等人,其中,请吃达十多次。此外,他们还邀请华朝俊等人到乔家大院免费旅游。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徐焦化分公司还向华朝俊赠送香烟。

生态环境部称,清徐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县环保局部分工作人员违规宴请、超标准接待工作组人员,邀请旅游、赠送香烟等,已对大气强化监督工作构成干扰。 

清徐县人民政府、环保局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违规做法也被查处。其中,太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清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武晓俊党内警告处分;清徐县纪委监委给予清徐县人民政府环境改善办副主任贾海峰、县环保局副局长代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王俊星、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清徐焦化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成理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清徐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刘旺记过处分,责成清徐县环保局局长靳秀发作出书面检查。

生态环境部强调,被监督地方要严格落实其下发的《关于配合做好强化监督工作的函》相关要求,因干扰执法监督工作而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选派人员须严格

执纪问责应强化

华朝俊等人的问题发生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异地参加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人员廉洁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每轮选派人员名单必须征求单位纪检部门意见,发现不适合派出的人员要及时通知人事部门进行调整。同时,《通知》要求制作《异地参加污染防治攻坚战派出人员现场执法检(督)查廉政监督卡》,在监督卡中要注明需要监督的事项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通知》还要求,督查期间,抽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一律不得饮酒;不准参与或接受被督查对象(包括地方政府部门)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如地方安排用餐的,个人必须按照用餐标准缴纳餐费;不准向被督查地区的政府、企业等提出与督查无关的要求;不准参观游览名胜古迹、风景区;不准接受被督查地方政府、企业或个人赠送的礼金、烟酒茶、土特产等钱、财、物;不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参加老乡、校友、战友等组织的各种活动。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通知》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在第一时间转发《通知》的同时,要求地方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标准选派人员,合理配置人员结构,确保有一定比例的业务骨干和经验丰富的同志参与其中。生态环境部称,派出单位承担派出人员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部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加强派出人员选拔、廉政培训和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定,采取设置廉政监督员、发放廉政监督卡、抽查现场工作情况、定期交流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纪律监督和约束机制。同时还要严格执法检查程序,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避免执法行为简单粗暴。

生态环境部强调,对反映强化监督人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由派出单位负责查清事实,厘清责任,根据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到位。

“一顿违规宴请,一次违规用车,都会极大地影响人民群众对环境执法公平公正的信心,给强化监督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生态环境部称,全国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用更加严格的纪律和要求锤炼作风,维护好生态环保队伍形象。同时,强化执纪问责,要坚持强化监督工作开展到哪里,执纪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说,将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强化监督工作人员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查处情况将在全国通报。尽管近两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数起廉洁问题案例,但生态环境部决心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信念没有改变。生态环境部将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纪律约束,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能力过硬的生态环保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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