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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5 08:59 浏览次数: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国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今天,是国家宪法日,124名钢花中学的学生在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护青芽”普法工程集中展示活动现场,齐声朗诵宪法,纪念《宪法》颁布实施35周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见效,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律意识。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织开展了该项活动。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出席活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曹裕江主持活动。
在钢花中学,王祥喜一行参观了校园法务室,由法制副校长、城管副校长、治安警察、顾问律师共同组成的法务室工作人员,会定期针对性地为中小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像这样的校园法务室,青山区一共在54所中小学建立。
王祥喜从法治教育引导、法治阳光呵护、法治文化滋养三个方面,阐明了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历史责任。
他强调,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从小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尤其重要。
● 让“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成长。要充分利用法治“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让青少年学生明是非、懂荣辱、辨善恶、晓美丑,扣好青少年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 让“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成长。努力为青少年学生营造一个健康阳光的学习环境,在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的同时,筑牢对其合法权益全面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 让“法治文化”滋养青少年成长。形成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湖北经验湖北成果,使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引领熏陶青少年健康成长,成为我省校园文化的“第一张名片”。
曹裕江主持活动。他说,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国家宪法日,意义尤为重大。
各普法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祥喜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为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创造条件,让“法护青芽”落到实处。
在提高法治素养方面下功夫,利用好法治教育课堂“主阵地”,开展好青少年宪法主题教育活动,让法治信仰植根于广大青少年的青春年华和人生梦想,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活动现场,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向青山区中小学赠阅4000册《青少年法律读本》。
法制日报湖北记者站负责人向全省150所中小学赠阅2018年度《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