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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价值千万“楼王”月租2000元?昨日被强制腾退
发布时间:2021-03-31 08:59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3-31 08:59 浏览次数:次
【案情简介】
2014年,林强、易敏夫妇二人担保,帮朋友杨军向他人借款650万元。2015年1月,因朋友欠债不还,夫妇二人与杨军一起被出借人诉至硚口区法院。经审,法院判处杨军还本付息,而林强、易敏作为担保人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调查与处理】
2019年10月案件执行初期,执行法官上门查房时,易敏声称,她与林强已于2015年2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该房产归她所有。现在,她已将房屋租给案外人黄某,每月租金2000元,从2018年8月起租期20年。
易敏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出租人为易敏,而非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易敏的前夫林强。
对此,易敏的解释是,他们离婚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所以房屋产权依然登记在林强名下。房屋租金与房屋总价相比如此之低,出租时也没有林强的委托手续。法院综合考量以上情况,认为易敏出租房屋站不住脚。
法院遂办理以物抵债手续,并于2020年12月30日到房屋外张贴了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易敏、林强限期15日内腾退房屋。
2021年1月18日下午,法院执行局上门强制执行,两名被执行人并未腾退。据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该房屋许久未见人员出入。多次扣门无人回应后,执行人员强制开锁进入房屋,发现房内无人,家具上已落了厚厚一层灰。执行工作人员遂展开行动,有序进行房屋检查和物品清点。
【法律分析】
他们虽然离了婚,并私下约定把房屋给女方,但是产权依然登记在男方名下。我国不动产的认定为登记制,所以该房屋仍为男方所有。
而且,他们的离婚协议是在出借人起诉之后。法院的判决已经明确了债务,即使两人离了婚,内部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外部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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