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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价值千万“楼王”月租2000元?昨日被强制腾退

    发布时间:2021-03-31 08:59    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

 
2014年,林强、易敏夫妇二人担保,帮朋友杨军向他人借款650万元。2015年1月,因朋友欠债不还,夫妇二人与杨军一起被出借人诉至硚口区法院。经审,法院判处杨军还本付息,而林强、易敏作为担保人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调查与处理】
 
2019年9月,出借人向硚口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局对林强名下位于洪山区珞狮路某花园一处房产进行查封和公开拍卖。经查,该房屋是该小区“楼王”,顶层,复式结构,全方位湖景,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加上赠送面积,共800多平方米,评估价达1235.42万元。在拍卖网上挂出后,引来众多买家询问,但终因售价过高,两次拍卖流拍。在变卖期间,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表示,自愿接受778.3146万元变卖保留价格,将房产以物抵债。
2019年10月案件执行初期,执行法官上门查房时,易敏声称,她与林强已于2015年2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该房产归她所有。现在,她已将房屋租给案外人黄某,每月租金2000元,从2018年8月起租期20年。
易敏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出租人为易敏,而非房屋真正的所有权人——易敏的前夫林强。
对此,易敏的解释是,他们离婚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所以房屋产权依然登记在林强名下。房屋租金与房屋总价相比如此之低,出租时也没有林强的委托手续。法院综合考量以上情况,认为易敏出租房屋站不住脚。
法院遂办理以物抵债手续,并于2020年12月30日到房屋外张贴了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易敏、林强限期15日内腾退房屋。
2021年1月18日下午,法院执行局上门强制执行,两名被执行人并未腾退。据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该房屋许久未见人员出入。多次扣门无人回应后,执行人员强制开锁进入房屋,发现房内无人,家具上已落了厚厚一层灰。执行工作人员遂展开行动,有序进行房屋检查和物品清点。

【法律分析】
 
据执行法官介绍——林强和易敏原是一对夫妻,2014年两人一同为他人借款进行担保,因此在他人欠债不还时,作为担保人则要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他们虽然离了婚,并私下约定把房屋给女方,但是产权依然登记在男方名下。我国不动产的认定为登记制,所以该房屋仍为男方所有。
而且,他们的离婚协议是在出借人起诉之后。法院的判决已经明确了债务,即使两人离了婚,内部有约定,也不能对抗外部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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