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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报送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1 19:20    浏览次数:
市普法办:
贵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收悉。根据要求,现将《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报来,请查收。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5日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行政法规
9.《旅行社条例》
10.《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11.《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1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15.《博物馆条例》
16.《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17.《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18.《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19.《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20.《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三)部门规章
21.《旅游行政许可办法》
22.《导游管理办法》
2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24.《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25.《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26.《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27.《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28.《旅游投诉管理办法》
29.《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30.《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31.《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修订)
3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3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34.《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35.《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36.《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37.《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38.《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39.《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40.《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四)地方性法规
41.《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42.《武汉市旅游条例》
43.《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44.《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
二、普法对象
(一) 全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重点是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市艺校学生;
(二)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和服务对象,重点是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三)社会广大群众,主要对象是参加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市民、青少年学生、外地来汉旅游者、对口帮扶社区居民等。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为重点,持续加大全民守法普法工作力度,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主题宣传,着力提升普法宣传工作实效;强化督导考核,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科学谋划工作;强化文化引领,努力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推进依法治理,不断促进法治创建提档升级;加强组织保障,建设过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年度工作要点(2020年4月—12月)

科学谋划2020年度全市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及普法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普法惠民活动(2020年4月—12月)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重点开展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拓展搭建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大力推动线上(网站、微信号等)线下(社区、景区等)广泛进行文旅法治宣传(直播、短视频等)活动。
(三)法治培训计划(2020年全年)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每年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四次。
2.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人员培训,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新立法规宣传解读。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不少于两次。加强运用网络新媒体手段开展普法培训的能力,进一步落实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重要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责任。
4.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无纸化普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法治宣传计划
1.围绕“4.23”世界读书日、江城读书节、图书馆服务宣传周等主题,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普法教育活动。(2020年4月)
2.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组织开展“湖北省暨武汉市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2020年4—5月)
3.结合“5.18”国际博物馆日,组织开展《博物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5月)
4.结合“6.9”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贯彻宣传活动。(2020年6月)
5.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建设、“法律六进”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纪念日、法律宣传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2019年4—12月)
6.开展“国家安全法”、“消防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20年4—12月)
7.开展防疫抗疫、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2020年全年)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文、依法治旅(2019年12月前)
充分发挥局机关、直属各单位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作用,为直属单位、行业单位开展“法治体检”,确保法律顾问提前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参与处理各类重大复杂问题等。

(六)进一步打造“文旅普法轻骑兵”品牌渗透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单位发挥各自优势,打造法治文化精品。进一步加大和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进行提档升级。深入打造“文旅普法轻骑兵”品牌,根据市区单位需求提供法治文艺节目定制服务,广泛制作和展播法治微电影、短视频,开展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惠民活动,不断满足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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