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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城管委会尝试开展以案学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1-02-26 09:45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2-26 09:45 浏览次数:次
为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调动管委会工作人员在学法用法中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案例在普法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中的作用。长江新城管委会将启动常态化的“以案学法”活动,首批以案学法案例已经汇编完成,并发放各处室及工作人员。
案例相较于法条和法学专著更能生动、形象地展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也更易为管委会工作人员吸收、学习。因此,管委会将启动常态化的“以案学法”活动,并逐步增强“以案学法”活动的针对性及灵活性。鉴于各个处室分工不同,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有差异,法务工作人员将根据各处室具体的需求搜寻简明易懂的典型案例及解析供该处室工作人员集体或个别学习,再辅以必要的咨询,及时解决法律问题。针对全委皆需学习的共性法律问题,将组织针对性的旁听庭审活动或汇编相应案例供集体谈论学习。针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则组织汇编相关案例集发放给全体工作人员,供随时查阅。
此外,还将组织处室范围或管委会范围的案例分享活动。处室内部工作人员可分享各自看到的和工作、生活有关、有趣、权威的典型案例,在处室内部形成自主学法用法机制,增强学法用法氛围,共同提升处室学法用法水平;管委会范围内的案例分享着重于管委会存在的共性问题,可通过微信工作群开展,形成共同讨论学习机制。案例分享也可适当涉及处室自身问题,以便各个处室能相互交流想法、增进全体工作人员对管委会各项工作的理解,从而提升管委会各项工作的协同性。
长江新城管委会将以灵活多变的形式提升“以案学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接受性,在日积月累中提升管委会工作人员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兴趣与能力,将学法和用法统一起来,避免出现学而不能用的情形。通过案例分享变被动学法用法为主动探索、讨论法律问题,培养学法用法的意愿及主观能动性。
案例相较于法条和法学专著更能生动、形象地展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也更易为管委会工作人员吸收、学习。因此,管委会将启动常态化的“以案学法”活动,并逐步增强“以案学法”活动的针对性及灵活性。鉴于各个处室分工不同,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有差异,法务工作人员将根据各处室具体的需求搜寻简明易懂的典型案例及解析供该处室工作人员集体或个别学习,再辅以必要的咨询,及时解决法律问题。针对全委皆需学习的共性法律问题,将组织针对性的旁听庭审活动或汇编相应案例供集体谈论学习。针对重复出现的问题,则组织汇编相关案例集发放给全体工作人员,供随时查阅。
此外,还将组织处室范围或管委会范围的案例分享活动。处室内部工作人员可分享各自看到的和工作、生活有关、有趣、权威的典型案例,在处室内部形成自主学法用法机制,增强学法用法氛围,共同提升处室学法用法水平;管委会范围内的案例分享着重于管委会存在的共性问题,可通过微信工作群开展,形成共同讨论学习机制。案例分享也可适当涉及处室自身问题,以便各个处室能相互交流想法、增进全体工作人员对管委会各项工作的理解,从而提升管委会各项工作的协同性。
长江新城管委会将以灵活多变的形式提升“以案学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接受性,在日积月累中提升管委会工作人员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兴趣与能力,将学法和用法统一起来,避免出现学而不能用的情形。通过案例分享变被动学法用法为主动探索、讨论法律问题,培养学法用法的意愿及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