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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装修 夜间施工 高音喇叭揽客……武汉统统说“不”!

    发布时间:2019-08-06 15:53    浏览次数:
    7月24日从召开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重难点问题,对大气、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进行了补充性规定。
    重污染天气这些活动将被叫停
    《实施办法》规定出现污染天气或者预报出现污染、重污染天气,以及武汉市举办国际、国内重大活动时,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以下应急措施: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项目
    该办法强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造纸等项目,长江、汉江沿岸十五公里范围内不得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
    午间夜间禁止产生噪音的室内装修
    该办法对严控城市噪音污染作出规定:除抢修、抢险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午间或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娱乐活动和室内装修作业。
    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禁!销售这些住宅要公布噪声污染情况
    该办法规定,禁止在武汉市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宣传商品或服务。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高架、轨道交通等交通项目两侧新建的住宅,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向购房者公布住宅内可能发生的环境噪声污染情况。
    污染超标 最高罚十万
    该办法规定,午间或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娱乐活动或者室内装修作业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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