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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财政局积极落实政策法律风险内部控制
发布时间:2019-03-07 09:50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3-07 09:50 浏览次数:次
为防范和管控财政业务风险,2016年武汉市财政局制发了《武汉市财政局政策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并严格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认真执行,有效防控政策实施法律风险。
局预算处、国库处、综合处、采购办、资产管理处、会计处等相关处室按照《武汉市财政局政策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五、主动解释,有效防控政策解释法律风险。
明确了政策解释法律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政策解释工作由文件起草的主办处室负责,政策解释情况应定期整理汇总;工作人员在收到政策解释申请后,应将收到的申请交局办公室处理;严禁对政策解释工作消极懈怠、推诿应付。
六、及时清理,有效防控政策调整和终止的法律风险。
2018年对已经失去存在必要性、合法性政策、已过有效期的政策等文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6件规范性文件文件予以废止、6件规范性文件文件宣布失效,并将清理结果在局官方网公示。
一、严格审核,有效防控政策拟订法律风险。
一是拟订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政策拟定前要进行政策目标研究、调查研究和分析判断、相关方协调和公众参与、社会影响和财力测算等。二是建立健全政策审核机制。凡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在文稿报送局领导签发前,应当将文稿先送法规税政处、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涉及内部处室(单位)会签的,法规税政处最后会签。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赞达律师事务所康洁等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拟定政策时,向其咨询。二、建章立制,有效防控政策决策法律风险。
一是建立分级负责的决策机制,实行政策文件起草牵头处室(单位)、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三级决策责任管理。二是印发《武汉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武财法〔2018〕538号),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的程序机制以及决策失误责任终身追究、责任倒查的责任机制。三是我局正式发文的财政政策制度,由监督处(办)会同机关纪委提出制度廉洁性审查意见。三、依法公开,有效防控政策公开法律风险。
一是按照《武汉市财政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重大财政政策,做好舆情预判和应急预案。四、认真执行,有效防控政策实施法律风险。
局预算处、国库处、综合处、采购办、资产管理处、会计处等相关处室按照《武汉市财政局政策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五、主动解释,有效防控政策解释法律风险。
明确了政策解释法律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要求政策解释工作由文件起草的主办处室负责,政策解释情况应定期整理汇总;工作人员在收到政策解释申请后,应将收到的申请交局办公室处理;严禁对政策解释工作消极懈怠、推诿应付。
六、及时清理,有效防控政策调整和终止的法律风险。
2018年对已经失去存在必要性、合法性政策、已过有效期的政策等文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6件规范性文件文件予以废止、6件规范性文件文件宣布失效,并将清理结果在局官方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