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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发布时间:2019-02-21 16:45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2-21 16:45 浏览次数:次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部署,我市积极行动,力争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一、开展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在前期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督促各相关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2018年12月底,我市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对在“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88%,拆除违建面积4822.35平方米。同时,积极开展涨渡湖、上涉湖、沉湖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
二、开展水资源管护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着力推进全市填湖占湖和江河湖泊矮围网围问题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非法采砂整治。一是出台《武汉市湖泊执法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市级季度检查、区级日常巡查并举的监管模式,对于发现的填湖占湖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确保了湖泊数量不减少,单个湖泊面积不下降;二是督促我市需完善相关手续的30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改。
三、开展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全市共开展渔业执法行动160余次,出动执法车120余台次,执法船(艇)80余航次,坚决取缔违规捕捞作业设施,扣押“三无”渔船5艘,查办渔业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案件3起,巩固了“三网”拆除成果。
四、开展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攻坚行动
全市对52家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突发环境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再排查。重点组织对2016年以来受行政处罚的12家化工企业的18个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整治任务。
五、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共计239个,完成取缔(拆除)219个,评估20个(拆除3个,关停5个,发证12个)。长江以外通航河流及湖泊地区非法码头中,拆除百威啤酒码头、福达坊码头2家华中航运(集团)物资公司、武汉金福瑞尔工贸有限公司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六、开展非法采砂清理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涉砂行为,河道采砂管理成效明显,中心城区无非法采砂行为发生、无非法采砂船只停靠移动,上下游市际边界区域管理形势总体可控。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4339人次,执法艇3680艘次,拆除采砂机具332台(套),遣返外籍涉砂船只98艘,立案153起,行政罚款841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入刑案件5起,刑拘涉案人员50人,起诉19人,网上追逃3人,法院判决案件两起,4人获刑。
七、开展非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部署开展全市江河湖泊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排查,经核查发现问题49宗,截至2018年12月底,汉阳、江夏各1宗、黄陂16宗、新洲19宗地违规建筑已拆除,青山区4宗有2宗已整改完毕、1宗正在立案查处、1宗经已取得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洪山区1宗正在立案查处,东西湖区2宗移交区水务局处理,东湖风景区5宗已进行行政处罚。
八、开展水质提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针对滠水、倒水等国考断面水质下降水体,多次组织召开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推进会,对达标滞后地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大力推进不达标断面水质改善工作,印发《武汉市关于开展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提升年度重点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考核攻坚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强力督导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攻坚工作。经过努力,滠水滠口断面水质全年达到Ⅲ类,倒水龙口断面水质四季度稳定保持Ⅲ类。制定斧头湖、汤逊湖等重点湖泊水质达标方案,细化重点工程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探索建立后官湖跨区湖泊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明晰各区责任,形成整治合力;督促各区制定辖区不达标重点湖泊水质达标方案,全面改善重点湖泊水质。
九、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大检查,按照保护管理机构自查、区园林和林业局复查、市园林和林业局核查、省林业局分组抽查的方式进行,于2018年底前已完成;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和精准灭荒,2018年,全市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完成整地面积1562亩,完成造林1204.9亩;“精准灭荒”任务实现三年任务、一年完成。
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行动
明确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成立工作督导组,通过突击检查、实地查看、工作座谈、约见举报人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以最快速度核实情况立案侦查,严查涉黑涉案问题及其背后“保护伞”。全国首例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公开宣判,一个长期盘踞长江流域武汉段,垄断经营非法采砂业务的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彻底覆灭;全面关停、取缔群众反映的相关矿山盗采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刑事拘留2人,网上追逃4人,江夏区纪委监委已对4名涉案的党员干部作出党纪立案调查决定。
一、开展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在前期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督促各相关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2018年12月底,我市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对在“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88%,拆除违建面积4822.35平方米。同时,积极开展涨渡湖、上涉湖、沉湖生态修复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
二、开展水资源管护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着力推进全市填湖占湖和江河湖泊矮围网围问题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非法采砂整治。一是出台《武汉市湖泊执法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市级季度检查、区级日常巡查并举的监管模式,对于发现的填湖占湖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确保了湖泊数量不减少,单个湖泊面积不下降;二是督促我市需完善相关手续的30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改。
三、开展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全市共开展渔业执法行动160余次,出动执法车120余台次,执法船(艇)80余航次,坚决取缔违规捕捞作业设施,扣押“三无”渔船5艘,查办渔业非法捕捞行政处罚案件3起,巩固了“三网”拆除成果。
四、开展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攻坚行动
全市对52家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突发环境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再排查。重点组织对2016年以来受行政处罚的12家化工企业的18个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整治任务。
五、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共计239个,完成取缔(拆除)219个,评估20个(拆除3个,关停5个,发证12个)。长江以外通航河流及湖泊地区非法码头中,拆除百威啤酒码头、福达坊码头2家华中航运(集团)物资公司、武汉金福瑞尔工贸有限公司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六、开展非法采砂清理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涉砂行为,河道采砂管理成效明显,中心城区无非法采砂行为发生、无非法采砂船只停靠移动,上下游市际边界区域管理形势总体可控。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4339人次,执法艇3680艘次,拆除采砂机具332台(套),遣返外籍涉砂船只98艘,立案153起,行政罚款841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入刑案件5起,刑拘涉案人员50人,起诉19人,网上追逃3人,法院判决案件两起,4人获刑。
七、开展非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部署开展全市江河湖泊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排查,经核查发现问题49宗,截至2018年12月底,汉阳、江夏各1宗、黄陂16宗、新洲19宗地违规建筑已拆除,青山区4宗有2宗已整改完毕、1宗正在立案查处、1宗经已取得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复,洪山区1宗正在立案查处,东西湖区2宗移交区水务局处理,东湖风景区5宗已进行行政处罚。
八、开展水质提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针对滠水、倒水等国考断面水质下降水体,多次组织召开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推进会,对达标滞后地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大力推进不达标断面水质改善工作,印发《武汉市关于开展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提升年度重点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考核攻坚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强力督导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攻坚工作。经过努力,滠水滠口断面水质全年达到Ⅲ类,倒水龙口断面水质四季度稳定保持Ⅲ类。制定斧头湖、汤逊湖等重点湖泊水质达标方案,细化重点工程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探索建立后官湖跨区湖泊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明晰各区责任,形成整治合力;督促各区制定辖区不达标重点湖泊水质达标方案,全面改善重点湖泊水质。
九、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大检查,按照保护管理机构自查、区园林和林业局复查、市园林和林业局核查、省林业局分组抽查的方式进行,于2018年底前已完成;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和精准灭荒,2018年,全市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完成整地面积1562亩,完成造林1204.9亩;“精准灭荒”任务实现三年任务、一年完成。
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整治行动
明确责任分工,紧盯突出问题,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成立工作督导组,通过突击检查、实地查看、工作座谈、约见举报人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以最快速度核实情况立案侦查,严查涉黑涉案问题及其背后“保护伞”。全国首例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公开宣判,一个长期盘踞长江流域武汉段,垄断经营非法采砂业务的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彻底覆灭;全面关停、取缔群众反映的相关矿山盗采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刑事拘留2人,网上追逃4人,江夏区纪委监委已对4名涉案的党员干部作出党纪立案调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