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主页 > 谁执法谁普法 > 谁执法谁普法
市园林和林业局组织开展2018年 “12•4国家宪法日”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12 15:52    浏览次数: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也是湖北省第二十四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进一步凝聚全市园林和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力量和共识,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引导公众关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市园林和林业局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2月2日至8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积极参加全市首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市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通过标语横幅、橱窗广告、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集中宣传宪法。同时,市、区两级园林和林业局(部门)组织在全市公园广场和所辖文化场馆、旅游景点的大型显示屏宣传宪法。12月6日,结合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全局系统各支部党员再次开展向《宪法》宣誓。
    市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和林业局(部门)一方面及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场所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驯养、猎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志愿者、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员深入学校、社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观鸟比赛等形式举行形式多样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目前,各项活动还在持续开展之中。

 

友情连接: | 中国普法网| 湖北司法行政| 湖北法治网| 武汉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