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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5 17:05    浏览次数: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日当天,市环保局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12·4”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1.配合参加全省“宪法进高铁 法治护路行”现场法治宣传活动
    市环保局按照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在汉口火车站小广场搭建法治宣传点,突出宣传宪法教育的同时,结合环保工作职能,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向附近往过市民、搭乘高铁的旅客发放宪法日宣传折页、《<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水污染防治小常识工作簿》、等列法律法规宣传单(册)约500册,发放环保纪念品(太阳能手电筒、便携式餐具)100余份。活动现场还安排局法律顾问进行现场答疑、信访工作人员现场接访,吸引了大量群众纷纷驻足。

    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修正案》
    12月4日上午,市环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局党组书记、局长阎忠宁同志的主持下,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对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重大历史意义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学,围绕“如何尊崇宪法、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作交流发言。
 
    3.发挥“互联网+”宣传优势,全方位营造宪法日法治氛围
    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市环保局在局大门电子显示屏、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日专题海报及普法视频。通过市环保局官方微博现场直播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情况,丰富法制宣传形式。
 
    4.组织宪法知识竞赛、市民之家窗口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市环保局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普法办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有奖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并在市民之家环保办事窗口,发放普法宣传册,进一步扩大国家宪法日宣传力度。
 
    此外,市环保局还将在12月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通过举行宪法宣誓、推进“法治惠民惠企”项目、举办局系统“环保法治杯”广播操比赛多种形式,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向群众宣传国家宪法、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化大武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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