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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粮食收储公司召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2-01-12 16:36    浏览次数:

 

5月14日上午,区粮食收储公司在长岭储备库组织召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洲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法规学习会。会上着重解读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条例》内容,新修订《条例》作出了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粮食流通监管、注重粮食质量安全、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新规定、新要求,对全面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公司总经理张庭洲对近期主要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作了汇报,表示将结合新《条例》等法规内容,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意识,从储备粮基础设施建设及提高工作人员技术能力着手,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粮食工作发展趋势,确保我区储备粮工作顺利开展。
 
最后,副总经理汪幼宏对下一步的粮食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方向,精心准备,做好当前粮食收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强调要认识到《条例》等法规执行的重大意义,逐一对照《条例》内容,排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粮食工作机制,确保我区粮食战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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